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教师进修学校是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主要职能职责是: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基础教育师资培训。教学改革、课程育人、考试评价、质量监测的研究、实践与指导、教育教学质量监测、高等教育服务及社区教育。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教师进修学校内设7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总务处、教育质量监测处、成人教育处、中学及职业教育处、小学及学前教育处、培训处。内设科室没有单独预算核算,全部纳入重庆市梁平区教师进修学校预算一并公开。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9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6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0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344.2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44.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9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155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16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344.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3.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0.58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7.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7.25万元,比2023年增加8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83.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22.7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电大开支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260.58 万元,主要原因是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增加。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务车车况较差没有使用,所以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郝绍羽 联系方式:1398378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