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6-00086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初级中学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6-0008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碧山镇初级中学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初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多样化发展,培养学生良好品德,从事初中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碧山镇中内设两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和党建办公室、教务处,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2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54.84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70.2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5.93万元,其他收入资金减少15.7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20.7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5.95万元,教育支出852.7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45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15.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7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58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5.95万元,比2025年增加8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63.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将超额绩效额度纳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预算,乡镇工作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缴费预算,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84.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生资助、遗属补助、校舍维修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增加22.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国家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2026年学生资助经费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安排;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8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化粪池清理等三方劳务费。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龙蛟联系方式:023-5363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