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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3-001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17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梁平区2023年春季校园传染病防控专项督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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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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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防控网络护航师生健康

——梁平区2023年春季校园传染病防控专项督导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校园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校园传染病防控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机构新冠病毒感染和其他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3﹞8 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实际,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7个专项督导组,于41日至415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督导单位

全区现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150所(公办97所、民办53所)。

二、督导指标体系

按照《重庆市梁平区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督导工作方案》要求,从方案制度完善、师生健康监测、校园清洁消杀、健康知识宣教、防疫物资储备、患病师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新冠疫苗接种、教学应急准备等9项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督导。

三、督导基本原则

采取自评与督导相结合原则,紧盯重点,对标对表,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问题整改无遗漏;采取严防与严管相结合原则,强化监管意识、履行监管责任,从根本上保障在校师生用餐安全。

四、督导程序

1.组织学校对照9项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自评工作。

2.组织各片区责任督学开展实地督导。

3.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

4.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综合所有的基础上,初步形成督导综合报告。

5.向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反馈督导报告并进行综合总结。

五、经验与做法

(一)组织领导有力度。各校(园)落实校园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方案制度基本完善,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细,物资准备基本到位。

(二)防控措施有强度。各校(园)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坚持做实师生晨午检,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做细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提升师生防病意识;防疫物资储备充足,进出库管理到位。

(三)健康管理有精度。各校强化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新冠等传染病常态化监测,坚守师生不得带病上课上班的基本原则,一旦出现异常师生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重视不够。新冠实施“乙类乙管”后,个别学校对传染病防控出现懈怠思想、松劲心态,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严,晨午检流于形式。

(二)物资管理不善。部分学校未按照要求备齐口罩、新冠抗原等物资,个别学校防疫物资管理不到位,部分物资过期未及时清理。

(三)健康宣教不足。个别学校传染防控相关知识宣传不到位,健康专栏内容未结合季节传染病特点及时更新。

七、督导意见和建议

(一)增强责任意识,落实文件精神。各校(园)长加强对上级文件的细读力度,确保落实责任人,认真学习领会、吃深吃透上级指示精神,坚持以上级精神指导工作。认真对待工作,不报应付态度,脚踏实地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建议区教委相关科室要积极发挥主管作用,对校园传染病防控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方式进行监管。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各校(园)要对照《梁平区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传染病防控专项督导问题清单》(附件1),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区教委体卫艺科。区教委相关科室形成工作合力,就专项督导结果情况,做好分析报告,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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