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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3-001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6-05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妥善解决义务教育招生中的特殊情况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梁平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三)妥善解决招生中的特殊问题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梁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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