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6-00102 | 发文字号 | 梁平教发〔2026〕34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9 | 发布日期 | 2026-05-20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6-00102 |
| 发文字号 | 梁平教发〔2026〕34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6-05-19 |
| 发布日期 | 2026-05-20 |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梁山、双桂街道教管中心,各中小学,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6〕20号)和《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梁平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教基〔2026〕18号)精神,结合梁山街道、双桂街道(以下简称城区)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户籍或父母房产在城区的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和202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城区内的城市建设中拆迁户、配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及其他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基本原则
1.对口入学,依次招生。各小学、初中学校均根据招生计划按“三对口”“户籍对口”“房产对口”先后顺序依次招生。“三对口”,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产(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户籍对口”,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辖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房产对口”,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产(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在辖区学校招生片区内。
2.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当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区教委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在城区学校统筹安排就学。对超计划新生统筹调配时,区教委将参照家长意愿和被调配学校学位情况,先按户籍入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三对口”“户籍对口”新生,再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二手房”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房产对口”新生;如调配学校学位已满,则调配到其他指定学校。学位相对紧张的学校调配学校不止一个,家长申报后,调配时根据申报情况、入学条件、家长意愿确定调配学校。桂香小学调配学校分别为福德小学、紫竹小学、双桂小学、品字小学等;泰和小学调配学校分别为城西小学、石马小学等。
3.随迁子女,指定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入学。梁山街道小学指定学校为力帆小学天竺校区、石马小学,初中指定学校为梁山初中;双桂街道小学指定学校为福德小学、紫竹小学,初中指定学校为福德学校。
(二)招生具体办法
城区新生入学登录“渝快办”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子女信息维护后集中报名。
1.子女信息维护。
2026年4月28日起,凡申请2026年秋季就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家长,可用电脑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点击“义务教育入学”或“高效办成一件事”中“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也可用手机下载“渝快办”APP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绑定子女信息时,均需上传户口簿(主页、增减页、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
根据以下不同入学类别,另需上传其他相关资料:
一是“三对口”(有户有房)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父母房产在城区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所有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父母房产在城区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所有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明、父母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父母廉租房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上传廉租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无房证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因父母离异且与抚养方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抚养方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明、离婚证、法定抚养判决书(调解书或抚养协议)。
二是“户籍对口”(有户无房)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父母在城区招生学校无房的,只上传户口簿,无需上传其他资料。
三是“房产对口”(有房无户)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但父母房产在城区招生范围内,且户籍与房产所有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但父母房产在城区招生范围内,且户籍与房产所有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上传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明、结婚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但父母公(廉)租房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上传公(廉)租房证明。
四是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经商,上传营业执照,纳税证明;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务工,上传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单位为务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上传居住证。
五是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分类正式网上报名。
2026年5月25日至6月1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三对口”(有户有房)、“户籍对口”(有户无房)、“房产对口”(有房无户)子女入学分别选择“城区三对口”“城区户籍对口”“城区房产对口”进行报名。
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或在梁平城区持有居住证的入学选择“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进行报名。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梁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子女入学,选择“城区特殊类”进行报名。
民办学校报名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区县教育部门于6月23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3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6月24日至6月29日回到公办录取体系进行网上报名,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3.获取入学通知书、“报到码”。
2026年7月6日前,经验审核实,符合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各学校进行录取(需统筹调配的学生由调配后学校录取),家长通过“渝快办”确认入学。7月10日前,区教委或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凡经核实入学登记信息不实、现场验审资料不实者,取消其申请学校入学资格,根据其实际入学条件在城区有空余的学校统筹安排或回乡镇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4.未按时网上申报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办法。
凡符合城区“三对口”“户籍对口”“房产对口”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学生,于8月30日至8月31日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口学校登记,学校通过“重庆义教报名系统”线下录入信息。按入学招收顺序依次解决。当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梁山街道小学到石马小学、天竺小学报名入学,初中到梁山初中报名入学,双桂街道小学到福德小学、紫竹小学报名入学,初中到福德学校报名入学。
三、招生片区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1.梁山街道。
实验小学:南华社区,大众社区第1、第4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居民小组人民南路90号及以上,东明村,白沙村,驻梁部队。
梁山小学:大众社区第2、第3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居民小组人民南路88号及以下,第2居民小组梁山路332号及以上所有双号,石马村第3、第4小组。
力帆小学北池校区:北池社区,双桂社区第3、第4、第5居民小组,时代村,迎水村。
力帆小学天竺校区:上八村,大福村,土桥村,沙坝村,东山村(原九道村1―7组,9―10组)。
西苑小学:双桂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西池社区,文峰社区第1、第4居民小组,群益村,西池村,清都村,八角村。
石马小学:石马山社区第2居民小组石马路2―224号所有双号,石马山社区第3、第4居民小组,文峰社区第2、第3居民小组,石马村第1、第2小组,罗汉村,东山村(除原九道村1―7组,9―10组)。
实验小学城东教学点:原城东乡招生片区。
南华初中:大众社区,南华社区,北池社区,双桂社区第3、第4、第5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东明村,白沙村,时代村,土桥村,迎水村,上八村,大福村,沙坝村,驻梁部队,原城东乡片区。
梁山初中:双桂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3、第4居民小组,西池社区,文峰社区,群益村,西池村,石马村,罗汉村,东山村,清都村,八角村。
2.双桂街道。
城西小学:大河坝社区(大河路以南除外);兴隆村。
泰和小学:西城路―桂东路―桂西路―正龙路―钟文路―钟文支路沿线―云复路―迎宾大道―大河路―西城路形成的区域;安宁村,响水村。
桂香小学:双桂大道―渝万高铁线―湖滨路―紫竹大道―云复路―桂西路―双桂大道形成的区域;云复路1号及云复路东侧沿线、桂西路12号。
双桂小学:云复路―紫竹大道―湖滨路―知德大道―湖光路―兰湖路―竹海大道―福德大道―迎宾大道―皂角路―竹海大道―云复路形成的区域。
品字小学:知德大道―湖滨路―名柚大道―迎宾大道―福德大道―竹海大道―兰湖路―湖光路―知德大道形成的区域;牛头村、千明村、黄泥村。
紫竹小学:康泰路―云复路―竹海大道―皂角路―迎宾大道―知德大道―高新大道―康泰路形成的区域。
福德小学:紫竹大道―高新大道―知德大道―迎宾大道形成的以北区域。凉水村、松竹村、盐河村、安复村。
实验中学:双桂街道范围内“大河路―迎宾大道―云复路―竹海大道”线以南的区域。
福德学校:双桂街道范围内“大河路―迎宾大道―云复路―竹海大道”线以北的区域。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阳光学校、梁平一中:招收区内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满足区内学生入学需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各村(社区)及招生学校要广泛宣传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各学校按要求设立线下报名窗口;要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调查登记、报到入学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动员辍学学生返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加强宣传,细化片区
城区教管中心牵头,及时指导辖区内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作简明扼要的招生工作通告,明确各学校片区划分、登记类别、报名时间、统筹调配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报区教委备案。各学校要将招生办法和本校招生工作通告张贴在辖区内每一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门口,张贴在每一个村(社)党群服务中心及交通要道醒目处,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各学校要印发招生工作宣传单,分别发放给每一位小学六年级、幼儿园大班学生家长。
(三)严守纪律,维护秩序
根据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政策规定及市教委、区教委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区教委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入学。各学校不得私下接收学生,所有学校均要通过“入学一件事”网上申报或 “重庆义教报名系统”中的“线下录入”功能录入信息,未进入系统的学校不得注册学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中小学招生工作,不得在招生工作中出现包庇家长出具虚假户籍、房产、务工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证明的违规行为。对新生监护人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新生入学申请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敷衍塞责、徇私舞弊的,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梁平区2026年梁山街道、双桂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19日
附件
梁平区2026年梁山街道、双桂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
学段 |
街道 |
学校名称 |
计划班数 |
计划人数 |
|
小学 |
梁山街道 |
实验小学 |
9 |
405 |
|
梁山小学 |
7 |
315 | ||
|
西苑小学 |
4 |
180 | ||
|
梁山一小 |
4 |
180 | ||
|
梁山一小天竺校区 |
1 |
45 | ||
|
石马小学 |
4 |
180 | ||
|
阳光小学 |
1 |
45 | ||
|
双桂街道 |
城西小学 |
6 |
270 | |
|
桂香小学 |
12 |
540 | ||
|
品字小学 |
6 |
270 | ||
|
双桂小学 |
6 |
270 | ||
|
泰和小学 |
8 |
360 | ||
|
紫竹小学 |
4 |
180 | ||
|
福德小学 |
6 |
270 | ||
|
小计 |
78 |
3510 | ||
|
初中 |
梁山街道 |
梁山初中 |
14 |
700 |
|
南华初中 |
16 |
800 | ||
|
梁平一中 |
12 |
600 | ||
|
双桂街道 |
实验中学 |
30 |
1500 | |
|
福德学校 |
18 |
900 | ||
|
小计 |
90 |
4500 | ||
说明:本计划为指导性招生计划。各学校在执行招生计划时,必须严格入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