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1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5版) | ||
成文日期 | 2025-07-07 | 发布日期 | 2025-07-07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1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5版) |
成文日期 | 2025-07-07 |
发布日期 | 2025-07-07 |
一、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每年办理一次。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一般情况下,10年期限比较合适。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即LPR5Y-0.7%)。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六)2025年度阶段性政策
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最新要求,对符合免息政策要求的借款学生实行免息及按借款学生意愿办理本金延期偿还。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查看。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函授类的学生不得办理;
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梁平区;
信用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其他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无年龄限制);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年龄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梁平区;
其他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如何申请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发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再次贷款为续贷)时, 借款学生可以通过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也可以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三)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通过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持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续贷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1.在前往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
3.持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
7月28日—9月12日(特殊情况截止到9月30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工作日办理)
(二)办理地点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梁平区南华初中对面)209办公室
(三)服务热线
如果您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或拨打重庆市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23—-53239926023—5323993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五、还款注意事项
(一)还款渠道
除了将还款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指定账户等待年度扣款以外,借款学生还可以通过代理结算机构APP(代理结算机构为交通或平安银行的客户)、银联云闪付APP、支付宝APP(代理结算机构为支付宝的客户),也可以委托任何一个人,在任何一个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通过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等途径进行主动还款操作。还款时只需要提供贷款学生的身份证号码,通过银行卡、支付宝、云闪付、微信其中任一种方式还款,不可以使用现金、信用卡或者存折。如有疑问,请咨询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二)注意事项
1.更新个人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2.2023年之前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需要完成随时还款签约后,方能进行还款;2023年(含)及以后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无需签约,自动开启随时还款功能。2023年之前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可以通过上述还款渠道(云闪付及招商银行除外)或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签订随时还款协议。
3.全年除了每日23:00—24:00期间为银行间日终结算时段、每个月最后五天(月末结算时段)、年结,届时所有还款渠道将全部关闭,无法进行还款外,其他时候都能还款。具体以学生在代理机构终端操作随时还款时显示状态为准。
4.由于银行间对账需要,随时还款每笔合同每天只能进行一次有效还款。还款成功后,利息计算至还款当日,并进行扣款;扣款成功后,还款资金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完成入账,期间不会增加利息支出;入账完成后,即可进行下次还款操作,请有还款需求的学生合理安排还款时间。
重庆市梁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