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入学政策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方便提前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准备,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梁平区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方式。
城区公办幼儿园继续实行网上自愿报名、现场资料审核的方式招生。
(二)申报条件。
申请幼儿需具备就读城区公办幼儿园的户籍或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条件。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一)基本原则
依法入学原则、就近免试原则、对口入学原则、规范公平原则。
(二)招生对象。
1.小学:2021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
2.初中:2021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
1.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1)凡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农村以户籍地址确定就读学校,城区按照“三对口”原则确定就读学校。“三对口”,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籍地址、房产证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三者一致。如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在招生片区内且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验审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就读城区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小学新生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初中新生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
2.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1)登记验审时间。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将分类别、分时段持相应有效证件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并审验证件,学校验审无误后进行登记并收取复印件备查。6月20日-6月21日,“三对口”“户籍对口”“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廉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6月22日-6月23日,“房产对口”“公租房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6月24日-6月25日,持有居住证、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及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2)入学招收顺序。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按“三对口”入学政策执行,解决完“三对口”入学对象后,视其剩余学位情况,先按户籍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解决“户籍对口”,再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解决“房产对口”入学对象(“二手房”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如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在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3)未按时验审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办法。凡符合城区“三对口”、“户籍对口”、“房产对口”入学条件,但未在6月20日至6月25日内登记的学生,于8月29日至8月31日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学校登记入学。“指定学校”与随迁子女就读指定学校一致。
3.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1)信息采集。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学生家长,须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民办学校适龄儿童须在网上信息采集后方有入读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信息采集的学生。公办学校可不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于6月20日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在6月24日至6月25日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在指定学校报名登记。“指定学校”可于6月10日前在“梁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招生信息内查询。
(2)验审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③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企业用工证明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进城经商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在2021年3月31日前办理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三、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按中考志愿、中考成绩录取,不招收择校生,不收取择校费。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规定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不得通过基金会、家委会、校友会、校外培训机构和企业等渠道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和物资,不得收取补课费,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收费。
(二)梁平户籍区外初中毕业回梁就读普通高中的招生办法。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精神,分两种类型处理:一是如果在“中考”报名(5月19日)前能转回区内就读初中并参加“中考”的学生,区教委于5月28日前组织一次集中体育考试,此类学生可以参加第二批全区划线录取;二是如果在区外初中毕业后才回来的学生,不能就读我区普通高中。
四、其他事项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区教委将于6月10日前发布招生方案,并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区教委”网站(网址http://www.cqlp.gov.cn/jw/)、梁平教育微信公众号、梁平电视台、梁平报、梁平微发布、梁平信息网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6月20日正式启动招生工作。任何学校在6月20日前提前登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认可。本通告未尽事宜,以后期正式发布内容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53239925
特此通告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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