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经区委审批同意,现将相关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向社会公开发布。
1.区公安局对校园安全稳定暨内部治安工作目标进行考核。(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六、十七条有关要求)
2.区政府安委办对校园日常安全工作进行督查。(依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有关内容)
请对其他未经审批的进校园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予以监督,联系人:李玲,举报电话:53239936,邮箱:962843054@qq.com。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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