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区教委直属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区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
(二)遴选岗位16个,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三)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遴选总人数超过岗位数1人即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研究认定是否开考。
二、遴选对象
本次遴选党建岗、档案管理岗、基建(后勤)管理岗、财务会计(出纳)岗的遴选对象为全区在编在岗的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九级及以下岗位人员;其余岗位的遴选对象均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九级及以下岗位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综合素质,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品行端正、能力较强,无不良反映。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6月30日,即1990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工作年限。具有3年及以上梁平区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年度考核。参加工作以来(试用期除外)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心条件。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二)不得报考情形。
不属于遴选范围的人员;不符合遴选基本条件和遴选岗位其他要求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现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与遴选单位存在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调配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并结合相应岗位遴选基本条件和遴选岗位其他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提交报考申请。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9:00至7月14日(星期二)12:00,登录梁平教育人事报名系统(网址:61.161.109.123:8000),提交报考申请。同时上传电子照片(蓝底或红底,jpg格式,100kb以下)及相关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区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2.报名表(附件2)上传在“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版块,需所在工作单位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教育系统外的其他单位还需主管部门同意;3.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可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鲜章)和其他无对应上传界面的材料,统一制成PDF格式文件,集中上传在“其他材料附件”栏)。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报名号。
提醒: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签署“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初审报考资格。
区教委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和信息提取,初审重点对上传的个人标准证件照片(寸照)、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年度考核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区教委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后及时提出初审意见。
(四)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如未通过审核,可在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16:00前及时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注: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五)缴费状态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无需缴费,缴费状态由报名系统管理员统一调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18:00之后可登录查看缴费状态,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后方可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科目为写作(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长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遴选人选。总成绩计算规则为: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采用四舍五入法)。
考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7月18日(星期六)笔试、7月19日(星期日)面试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信息为准。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区教委七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岗位数量需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考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教育系统人员并列对象依次提供近三学年(年)(2022—2023学年(2023年)、2023—2024学年(2024年)、2024—2025学年(2025年))年度考核、荣誉获奖、赛课、论文获奖情况进行比较。依次比较规则: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的优先。荣誉获奖等次高的优先,若等次相同,则获奖次数多的优先。区县级及以上赛课获奖最高等次高的优先,若赛课获奖等次相同,则以同等次获奖次数多的优先,若赛课获奖等次及同等次获奖次数并列,则以论文获奖等次高的优先。若论文获奖等次相同,则以同等次获奖次数多的优先。如仍然相同的,则加试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对象。
教育系统外人员并列(含教育系统内人员和教育系统外人员并列)按学历层次、近3年年度考核、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并按照上述方式确定拟聘对象。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梁平区教委直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单位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签名和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年度考核结论证明材料;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区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附件3,调出单位签字盖章)2份纸质件;
(7)《干部回避情形申报表》(附件4)。
上述印证材料复印件均须签署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公示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区教委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仅受理实名信访举报。对实名信访举报,经核实若存在不符合遴选基本条件、遴选岗位其他要求、不得报考情形、报考信息(材料、考核)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宜调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拟调资格。拟调人选公示后,因各类原因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六、调动及岗位聘用
对拟调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相关政策,遴选到区教育考试中心的按管理岗位序列予以聘用,遴选到区数字教育中心的需取得与遴选单位职能职责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才能正式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七、其他事项
(一)组织领导。
遴选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遴选纪律。
1.遴选调入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由组织安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退回原单位。不服从调入单位职称岗位聘用的,退回原单位。退回原单位的人员,属于教育系统的,3年内不得参加遴选、调动,不予参与推优评先;教育系统外的人员,将报考诚信情况通报至工作所在单位。
2.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参与本次遴选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联系电话:53239922,53239919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