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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93Q/2023-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下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8 [ 发布日期 ] 2023-12-08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三)牵头推进建立全区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区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负责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内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区申报国务院和重庆市政府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工作。

(十四)负责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七)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外国人来梁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科技局的学习贯彻和落实;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党务及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起草机关管理制度、全局工作计划与总结等综合性文稿,审查业务科室上报下传规范性材料;负责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公务车管理、会议组织与准备、信息化、文电处理、党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精神文明、社会保险、机要、财务、资产、审计、统战、信访稳定、安全、保密、应急、普法、工青妇团、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防科技动员、区级综合目标考核、档案管理、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牵头协调信息报送及相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宣传贯彻上级科技创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牵头拟订和落实重大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负责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承担科普基地建设,承办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和科技宣传;实施区域创新调查工作,牵头科技统计及科技投入等考核相关工作。

(三)资源配置科。负责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承担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统筹协调,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承担区级财政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拟订推动科技金融创新、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有关改革方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科技对外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参加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暨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展览会等科技展会;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科技系统因公出国(境)组织实施;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工作和国内外智力工作,推动建立国内外科学家、团队吸引聚集机制和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专家服务工作;负责外国人来梁工作许可的相关工作。

(四)创新发展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创新和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区域科技创新合作与特色发展;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有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承担科技型企业培育等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的指导培育、推荐认定与管理;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出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技术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等创建及建设;牵头负责科技精准扶贫工作,实施乡村振兴建设,承担科技特派员服务、科技下乡等工作。负责全区申报国务院和重庆市政府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工作。

事业单位

(一)重庆市梁平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负责科技信息服务、宣传培训服务、成果管理与转化服务、科技平台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和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承担科技成果评价与登记、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与奖励、技术市场管理与统计和专利保护等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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