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93Q/2025-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科技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4年度《贯彻落实<梁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支持科技创新赋能实施细则》奖补项目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193Q/2025-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科技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4年度《贯彻落实<梁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支持科技创新赋能实施细则》奖补项目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梁科局发〔2025〕9号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4年度《贯彻落实<梁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支持科技创新赋能实施细则》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依据《梁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梁平发改发〔2024〕140号)(以下简称《措施》)和《贯彻落实<梁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支持科技创新赋能实施细则》(梁科局发〔2024〕15号)(以下简称《细则》)文件规定,你们若有符合奖补申报条件的,请自愿申报2024年度支持科技创新赋能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且符合《措施》和《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2.申报项目的企业或机构自2024年1月1日至申报之日在正常生产经营,并且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庆)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不存在拖欠员工工资、厂房租金或土地流转费等问题。
二、提交资料及时限
(一)提交资料
1.梁平区科技创新项目补助申报表、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经营场所照片(带有时间水印)、能证明正常生产经营的纳税申报表等证明材料及细则中要求的相关佐证资料(须加盖企业公章,申报表详见附件1中附件),以上资料纸质件一式一份。
2.承诺书(附件2,法人签字盖章)。
(二)提交时间
所有纸质资料2025年5月21日18:00前报送至梁平区高新区管委会五楼,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细则》第一、二、三条同一年度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同企业多个项目请在同一申报表中“申报项目名称”栏自行添加。
3.所属地在高新区的企业,梁平区科技创新项目补助申报表中乡镇街道意见处请送至高新区管委会七楼签字盖章。
四、联系方式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科)
罗朝聪 53366255 13635392309
朱铜印 18166408316
地 址:高新区管委会五楼510办公室
2.重庆市科技型企业(资源配置科)
曾 科 19123590618
李莲洁 18883323168
地 址:高新区管委会五楼517办公室
3.科学技术进步奖(生产力促进中心)
曹文蒋 17723686736
邬 艺 17723687512
地 址:高新区管委会五楼508办公室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梁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支持科技创新赋能实施细则》的通知(梁科局发〔2024〕15号)
2.承诺书
3.关于印发《梁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24〕140号)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梁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支持科技创新赋能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3:关于印发《梁平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梁平发改发〔2024〕1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