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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3-31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紧抓法治宣传学习。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党组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指导督促、业务科室积极推进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系,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坚持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治理论培训1次,通过学习强国APP、网络干部学院等平台加强法治理论学习,1名班子成员参加旁听庭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12名干部参加考试,平均分达92分。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举办了 2019年“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期间、梁平区首届科普讲解大赛等系列宣传活动5次,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及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等知识,营造了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一)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积极修订《重庆市梁平区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健全创新监管体系。在《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基础上,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全年,共开展随机检查3次,科技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监察20次,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权责清单,规范行政管理。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规范,完善权责清单事项24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取消公共服务事项2项。按照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的服务要求,进一步优化了科技型企业创新券资助、技术合同登记等4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服务指南和业务指南,并在重庆市网上审批大厅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决策机制,提升行政水平。一是落实重大决策意见征求机制和评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新修订出台了《梁平区高新技术企业引育认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重庆市梁平区创新驱动奖扶办法(2019年修订)》《重庆市梁平区创业种子基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文件3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依法作出,其中种子基金优选认真落实投决会制度。三是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为《重庆梁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重庆市梁平区高新技术企业引育认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起草和重大事项决策提出法律咨询意见6次。四是积极参与人大法治工作调研,充分调研科技领域法治环境情况,撰写完成了《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完善监督体系,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完善单位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单位六项经济活动,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种子基金优选、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及科技创新奖扶兑付等重大决策和资金使用中自觉接受纪委派驻机关的监督。二是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机制。强化科技系统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诚信承诺制,创新驱动奖扶信息全部录入信用中国(重庆)大平台。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创新驱动奖扶、创业种子基金优选、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梁平委〔201723号)要求,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完善全体职工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二是认真贯彻执行科技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机制,宣传普及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扎实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结合民营企业走访和精准服务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科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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