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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339799494/2025-0002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龙门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本级)
成文日期 2025-11-06 发布日期 2025-11-06
索引号 115002287339799494/2025-0002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龙门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本级)
成文日期 2025-11-06
发布日期 2025-11-06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本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区编委《关于优化乡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的通知》(梁委编委发〔2020〕47号)规定,镇政府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等9个办公室及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事业单位。

(三)决算单位构成。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列入2024年单独列报部门决算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政府本级)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镇政府汇总编制2024年度部门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决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度收入合计204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4.38万元,减少23.0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支出相比2023年收入减少614.3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91.3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上级部门拨款从而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7.05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32.81万元;财政总收入2049.86万元。

(二)财政决算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04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4.38万元,减少23.0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其他支出相比2023年收入减少61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5.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4.45万元。

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99万元,占比33.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上级部门要求,压减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支出减少。

(2)国防支出3万元,占比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年初已预算中途无追加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37.97万元,占比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共安全业务方面工作需要上级部门拨款预算追加。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5万元,占比0.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业务方面工作需要上级部门拨款预算追加。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3.17万元,占比16.8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80万元,增长47.28%,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追加的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其他残疾人事业等预算增加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37.05万元,占比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退休人员所以支出减少。

(7)节能环保支出68.99万元,占比3.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99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保护增加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52.95万元,占比2.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7万元,主要原因是场镇管理维护增加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680.87万元,占比3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扶贫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农村公路建设等增加的专项预算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19.25万元,占比0.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专项追加。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12)商业和服务等支出4万元,占比0.20%,较年初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专项追加。

(13)住房保障支出45.02万元,占比2.28%,比预算减少0.6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全年清退公积金,支出减少。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50万元,占比1.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专项追加。

2.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65.75万元,占比88.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专项追加。

(2)农林水支出8.70万元,占比11.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上级财政专项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4.08%,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过紧日子”压减开支,从“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村组业务指导检查、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减少4.08%,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 4.08%,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过紧日子”压减开支,从“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2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6.08万元、水费0.99万元、电费5.60万元、邮电费6.76万元、差旅费34.74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工会经费20.94万元、福利费9.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89万元、其他交通费23.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减少0.32%,主要原因是按上级部门要求,压减支出,减少开支,致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4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464.02万元。

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部门
联系人

廖振清

联系电话

53662001

自评总分
(分)

100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691.83

2464.02

2464.02

100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691.83

2464.02

2464.02

100

10

10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产业发展、美丽乡村、民计民生、平安稳定、党的建设”五大方面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企业发展,加强财政管理;二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做好建文建卫工作,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三是全面提供民生服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文旅发展;四是强化安全监管、综治维稳;六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干部队伍,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其他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全年完成资金总支出2464.02万元,为全年(调整)预算的100%。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分)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说明

举办法治宣传次数

场次

2

10

2

10

举办文体活动次数

场次

2

20

2

20

足额及时拨付资金使用

%

100

20

100

20

经济增长率

%

65

20

65

20

促进场镇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惠民政策知晓率

%

85

20

85

20

提升辖区居民满意度

%

75

10

75

10














1.整体绩效自评:

2.一级项目自评表:

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耕地恢复补足经费

全镇11个村社完成耕地恢复补足工作

11

20

11

20

100

耕地流出补足工作达标合格率

100

%

20

100

20

本年度完成

1

10

1

10

保护土地植被,有利于保障粮食供应

65

%

20

65

20

保护土地生态和环境,生态环境可持续化

65

%

20

65

20

2

社会保险补贴

为13名公益性岗位缴纳社保

13

20

13

20

100

足额及时为公益性岗位缴纳社保。

100

%

20

100

20

保障公益性岗位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和谐

100

%

20

100

20

公益性岗位可持续化开展工作,推动乡镇工作开展

75

%

20

75

20

公益性岗位满意度

75

%

10

75

10

3

乡村污水处理运行经费

全年完成

1

50

75

50

100

污染事件发生次数

1

30

100

30

周边群众满意率

90

%

10

85

10

4

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

完成本年度完成公路修建工作

3.31

公里

20

3.31

20

100

本年度开展工作时效

1

20

1

20

交通运输方便,带动运输业产业发展,运输者收入增加,推动经济发展

25

%

10

25

10

促进交通便利,保障运输畅通,推动社会发展

65

%

20

65

20

完善公路基础建设,美化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35

%

20

35

20

5

乡镇财力补助

有效及时发放乡镇财力项目经费费用

100

%

50

100

50

100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

80

%

30

80

30

群众满意率

80

%

10

80

10

6

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

发放临时救助金额人员不少于50人

50

20

50

20

100

临时救助金额发放及时率

100

%

20

100

20

解决临时救助人员生活困难,增加生活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65

%

20

65

20

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5

%

20

75

20

临时救助对象满意度

85

%

10

85

10

7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全年完成

1

50

1

50

100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定性

高中低

30

1

30

使群众满意

90

%

10

90

10

8

梁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全年完成

1

40

1

40

100

促进社会发展

定性

40

1

40

使群众满意

90

%

10

90

10

9

限上商贸企业联网直报统计员经费

高质量高效率完成限上商贸企业直报统计工作

90

%

20

90

20

100

足额及时发放限上商贸企业联网直报统计工作经费

10

%

20

10

20

扶持企业发展,推动经济工作,增加经济量

75

%

20

75

20

促进企业发展,带动乡镇工作开展

75

%

20

75

20

受益人员满意

85

%

10

85

10

10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全年完成

1

50

1

50

100

促进经济发展

定性

高中低

30

1

30

使群众满意

90

%

10

90

10

11

党龄40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

全年完成

1

50

1

50

100

经济增长率

20

%

30

20

30

群众满意率

90

%

10

90

10

12

生育关怀基金

发放离任计生专干补助23人

23

元/人·次

20

23

20

100

足额及时发放离任计生专干工作经费

100

%

20

100

20

提高23人离任计生专干收入

30

%

20

30

20

提高公民健康水平

85

%

20

85

20

离任计生专干满意度

85

%

10

85

10

13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足额及时发放普查工作费

100

%

50

100

50

100

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

85

%

30

85

30

普查员满意度

85

%

10

85

10

14

耕地“非粮化”处置资金

非粮化土地整改合格率

85

%

20

85

20

100

耕地非粮化经费发放及时率

100

%

20

100

20

经济增长率

65

%

20

65

20

提高生态环境率

85

%

20

85

20

群众满意度

85

%

10

85

10

15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全年完成

1

40

1

40

100

公路正常运行,推动运输事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带动经济发展

65

%

10

65

10

保障公路正常运行,维护群众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00

%

20

100

20

使群众满意

91

%

10

91

10

全镇公路养护合格达标,减少成本浪费,节约成本运行

30

%

10

30

10

16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

按质按量拨付救灾资金

100

%

20

100

20

100

全年完成

1

20

1

20

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保障农业生产稳定,推动经济发展,让农户增加收入

20

%

20

20

20

保障农业生产稳定,促进农产品多样化

75

%

20

75

20

群众满意率

90

%

10

90

10

17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高质量高效率为辖区适龄就业人员做好就业政策宣传,解决其就业问题

75

%

20

75

20

100

全年完成

1

20

1

20

提高就业人员收入

65

%

20

65

20

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问题,推动社会和谐

75

%

20

75

20

辖区内就业人员满意度

75

%

10

75

10

18

治安巡逻员及综治网格工作经费

交通事故数量

1

50

1

50

100

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2

30

2

30

群众满意度

90

%

10

90

10

19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专项经费及村(社区)兼职工作人员误工补助

做好辖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75

%

20

75

20

100

工作经费和务工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

20

100

20

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100

%

20

100

20

推动退役军人事业发展

75

%

20

75

20

受益人员满意度

95

%

10

95

10

20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为辖区740残疾人做好服务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740

20

740

20

100

足额及时发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经费,保障残疾人事业工作顺利开展

100

%

20

100

20

残疾人政策知晓率

85

%

20

85

20

不断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推动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化发展

75

%

20

75

20

群众满意率

85

%

10

85

10

21

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商贸个体奖励财政扶持资金

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商贸个体存活率合格

100

%

20

100

20

100

足额及时发放资金费用

100

%

20

100

20

推动企业发展,带动经济发展

65

%

20

65

20

企业和个体存活稳定,社会和谐

75

%

20

75

20

企业和个体满意度

75

%

10

75

10

22

食品协管员经费

足额及时发放食品协管员工作经费

100

%

50

100

50

100

保障食品安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

75

%

30

75

30

食品协管员满意度

75

%

10

75

10

23

乡镇场镇排水设施运维费

对辖区范围内9086米污水管网巡查及维护合格达标

85

%

20

85

20

100

及时有效对辖区范围内9086米污水管网进行检查

500

20

500

20

维护水体环境,保护居民用水安全及健康

85

%

20

85

20

生态环境可持续化发展

75

%

20

75

20

辖区居民满意度

85

%

10

85

10

24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

高质量高效率保障文化馆(站)开放,为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场所

90

%

20

90

20

100

保障每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

100

%

20

100

20

全年完成

1

20

1

20

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丰富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活动

95

%

20

95

20

文化事业可持续化发展,推动文化事业持续进步

75

%

10

76

10

25

梁平区地质灾害防治和自然灾害调查

足额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和自然灾害工作经费

100

%

50

100

50

100

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85

%

30

85

30

辖区居民满意度

75

%

10

75

10

26

交通劝导员补助费

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

10

%

50

10

50

100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2

30

2

30

群众满意率

90

%

10

90

10

27

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增加文物保护安全系数

85

%

20

85

20

100

足额及时发放文化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100

%

20

100

20

经济增长率

65

%

20

65

20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85

%

20

85

20

群众满意度

85

%

10

85

10

28

遗属补助(乡财科)

足额及时发放遗属补助费用

100

%

50

100

50

100

促进社会和谐

85

%

30

85

30

群众满意率

85

%

10

85

10

29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含镇街转移支付)

足额及时发放自然灾害救灾救助金额

100

%

50

100

50

100

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95

%

30

95

30

群众满意

95

%

10

95

10

30

造林补贴

生态保护修复和老林绿化工作达标合格

100

%

50

100

50

100

生态环境可持续化发展

85

%

30

85

30

辖区居民服务对象满意

85

%

10

85

10

31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全年为基层服务岗人员1人发放补助及缴纳社保

1

20

1

20

100

全年完成

1

20

1

20

增加基层服务岗人员收入

60

%

20

60

20

增加就业机会,解决就业人数

1

20

1

20

基层服务岗人员满意度

75

%

10

75

10

32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全年完成

1

50

1

50

100

经济增长率

20

%

30

20

30

群众满意率

90

%

10

90

10

33

就业帮扶(脱贫户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

为全镇49名脱贫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补助

49

20

49

20

100

全年完成

1

20

1

20

脱贫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收入

75

%

20

75

20

支持脱贫性公益性岗位庭院经济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

75

%

20

75

20

脱贫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满意度

75

%

10

75

10

34

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管理经费

该工作人员高质量做好敬老院养老服务工作,让敬老院12户特困户颐养天年

12

40

12

40

100

做好养老事业,保障特困人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5

%

40

75

40

敬老院工作人员满意度

85

%

10

85

10

35

禁毒社工补助

资金及时拨付率

10

%

50

10

50

100

社会和谐

85

%

30

85

30

群众满意率

85

%

10

85

10

36

社区组织经费

全年完成

1

50

1

50

100

促进社会和谐

85

%

30

85

30

社区干部满意率

90

%

10

90

10

37

2022年抗旱救灾资金

足额及时发放抗旱救灾资金

100

%

20

100

20

100

达到抗旱救灾效果

75

%

20

75

20

推动经济增长

65

%

20

65

20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5

%

20

75

20

受灾群众满意度

85

%

10

85

10

38

村级组织经费

全年完成

1

50

1

50

100

经济增长率

20

%

30

20

30

群众满意率

90

%

10

90

10

39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完成12人集中特困人员生活费,62人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拨付

74

20

74

20

100

全年完成

1

20

1

20

提高特困人员的生活收入,实现生活,推动经济发展

75

%

20

75

20

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75

%

20

75

20

特困人员满意度

85

%

10

85

10

40

生猪良种补贴

发放生猪良种补贴及时率

100

%

50

100

50

100

保障生猪良种品种

100

%

30

100

30

受益人员满意度

95

%

10

95

10

41

松材线虫病防控

完成0.98万亩松材线虫监测和检查

0.98

万亩

20

0.98

20

100

全年完成

1

20

1

20

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70

%

20

70

20

生态环境可持续化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生产力

70

%

20

70

20

使群众满意

80

%

10

80

10

42

巩固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足额及时发放巩固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费

100

%

50

100

50

100

促进社会和谐

95

%

30

95

30

受益对象满意度

85

%

10

85

10

43

扶贫产业发展项目

鼓励109户脱贫户及监测户进行产业发展

109

20

109

20

100

足额及时发放示范镇村及脱贫户资金补助

100

%

20

100

20

支持脱贫户及监测户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脱贫户经济收入

70

%

20

70

20

保障脱贫户生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5

%

20

75

20

脱贫户满意度

75

%

10

75

10

44

地质灾害防治

保障9名群测群防工作人员工作顺利开展,为地质灾害点3户10人搬迁做好保障工作

19

20

19

20

100

足额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100

%

20

100

20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5

%

20

75

20

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5

%

20

75

20

辖区居民群众满意度

75

%

10

75

10

45

公益性岗位补贴

全年补助人数13人

13

20

13

20

100

全年完成

1

20

1

20

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收入

70

%

20

70

20

解决就业人数

13

人数

20

13

20

使群众满意

80

%

10

80

10

46

代管资金(乡财科)

足额及时发放代管资金

100

%

50

100

50

100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65

%

30

65

30

辖区居民满意度

85

%

10

85

10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4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评46项,涉及资金2464.0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我镇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水平得到提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决算公开联系人:廖振清联系方式: 023-536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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