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99494/2026-00014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门镇政府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本级)2026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4-02 | 发布日期 | 2026-04-02 |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99494/2026-0001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门镇政府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本级)2026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4-02 |
| 发布日期 | 2026-04-02 |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汇总)2026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承担党委和政府双重职能,党委发挥政治思想、方针政策领导作用,负责干部选拔考核监督、重大事项决策及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政府作为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履行以下核心职责:
制定并实施本镇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与经济合作,培育市场体系,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基础设施、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抓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统筹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征收,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新风;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 5 个核心职能办公室,各办公室职责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综合协调、应急指挥、网格管理、督查考评、文秘档案、财务后勤、政务公开及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维护等工作;
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人民武装、人大、政协联络及群团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市政交通、旅游统计、招商引资等工作;
民生服务办公室:统筹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退役军人服务、就业社保、政务服务、老龄及残疾人事业等民生工作;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平安综治、禁毒、社区矫正、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 年年初预算数1,833.1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830.8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2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资金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0 万元,其他收入资金 0 万元。收入较 2025 年的 1,738.49 万元增加 94.63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93.8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 0.7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等其他资金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6 年年初预算数1,833.12 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06.86 万元,国防支出 2.0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31.72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0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7.7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6.15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60.00 万元,农林水支出 520.63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4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2.82 万元,其他支出 0.75 万元。支出较 2025 年的 1,738.49 万元增加 94.6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73.78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20.85 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0.87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87 万元,较 2025 年的 1,736.99 万元增加 93.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87.89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基本支出较 2025 年增加 73.78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上调、社保缴费标准相应调整,同时日常公用经费中新增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合理增加,适配机关运转和基层服务保障需求;项目支出 742.98 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党龄 40 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村级及社区组织运转、治安巡逻及综治网格管理、交通劝导、禁毒社工服务、农村环境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工作,较 2025 年增加 20.85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项目支出,同时部分原有项目经费按工作需求适度提高。
202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5 万元,较 2025 年的 1.50 万元增加 0.75 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 1.50 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社会福利支出 0.75 万元,新增彩票公益金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补充辖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经费。
四、“三公” 经费情况说明
2026 年 “三公”经费预算9.00 万元,较 2025 年的 5.00 万元增加 4.00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相关出国(境)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00 万元,较 2025 年增加 4.0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6 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需求增加,用于保障基层执法、应急处置、乡村振兴调研等工作的车辆使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156.70 万元,较 2025 年的 119.56 万元增加 37.14 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按实际工作需求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保障机关日常运转。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5.00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 8.00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政府采购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 年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42.98 万元。围绕人大代表经费、党龄 40 年以上老党员生活补贴、村干部及社区组织经费、治安巡逻及综治网格工作经费、交通劝导员补助、禁毒社工补助、农村环境保护、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明确了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时效)、效益指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核心绩效指标,涵盖服务覆盖人数、工作完成质量、经费发放准确率、群众安全保障、政策知晓率等关键内容;同时设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聚焦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生态文明、党的建设五大重点,确保预算资金规范使用、高效产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若干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执法执勤、应急保障等工作。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00 万元,无车辆购置计划,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和维护。
·2026 年本单位无委托业务费相关支出,未涉及财拨资金安排委托业务费。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 “工资福利支出” 和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 “工资福利支出” 和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 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社会工作事务等。
(十一)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在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的支出,包括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农村综合改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添添 联系方式:023536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