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99494/2026-00018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门镇政府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 2026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4-02 | 发布日期 | 2026-04-02 |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99494/2026-0001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门镇政府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 2026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4-02 |
| 发布日期 | 2026-04-02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村居事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明达镇村居社会事务相关服务工作,助力辖区内社会工作事务开展,做好村居基层服务保障,配合完成辖区内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相关辅助工作,保障村居事务高效有序推进,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基层公共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基层事业单位,无内设二级机构,机构设置简洁高效,主要围绕村居事务服务核心职能开展工作,人员配置紧扣基层服务工作实际需求。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 年年初预算数39.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9.5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资金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0 万元,其他收入资金 0 万元。收入较 2025 年的 36.59 万元增加 2.93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2.9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等其他资金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6 年年初预算数39.52 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7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6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7 万元。支出较 2025 年的 36.59 万元增加 2.9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93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无增减变化。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2 万元,较 2025 年的 36.59 万元增加 2.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9.52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基本支出较 2025 年增加 2.93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上调、各项社保缴费标准相应调整,同时日常公用经费中新增水费、电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根据村居事务服务工作实际需求合理增加,适配基层公共服务工作开展的经费需要;项目支出 0 万元,无相关重点工作支出安排,与上年保持一致。
2026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 经费情况说明
1.2026 年 “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与 2025 年持平。其中:
2.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相关出国(境)产业交流、学习安排;
3.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相关经费支出;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5.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 2026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无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及服务相关预算安排,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 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涉及绩效目标管理相关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及其他专用车辆。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相关支出,无车辆购置计划,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使用与管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
2026 年本单位无委托业务费相关支出,未涉及财拨资金安排委托业务费。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业务需求等合理预计。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相关收费,本单位无此类收入。
3.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无此类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本单位无此类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的全部收入,本单位无此类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无此类收入。
7.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本单位无此类收入。
8.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及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未用完、需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或结转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含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公用经费为其他相关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 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具体涵盖相应支出范围。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等多项支出。
13.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含固定资产购置、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添添 联系方式:023536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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