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39799494/2025-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门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梁平区龙门镇2025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小组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99494/2025-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门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梁平区龙门镇2025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小组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
龙门府发〔2025〕8号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梁平区龙门镇2025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板块,镇属相关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2025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将如期实施,为确保工程质量,决定成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小组,负责质量安全监督。工程交工验收后,该组自动撤销,不再另行通知。其成员名单如下:
一、质量安全监管小组名单
组 长:唐 毅 龙门镇人大主席
成 员:柏长义 龙门镇经发办主任
牟能务 龙门镇平安法治办主任
何大发 龙凤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 洋 乐胜社区党总支书记
胡 勇 明亮村党总支书记
徐运斌 河源村党总支书记
李文哲 三官村党总支书记
刘启康 河龙村党总支书记
李帮洪 沙井村党总支书记
邓久超 拱桥村党总支书记
游永平 文圣村党总支书记
二、质量安全监管小组职责
严格按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
1.工程质量监管
(1)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度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按图样进行施工放样。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4)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管;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
(5)按施工程序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字认可。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2.工程进度监管
(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计划。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
监管安全控制工作主要是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防护工作,其具体工作有: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考核、经济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安全生产指标、各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员设置。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合理科学性;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道路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定期检查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涉及面、针对性及履行签字手续情况;检查承包商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整改情况;检查承包商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三级教育和变换工程教育的内容、时间等;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复验时间、单位名称);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7)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工施工,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