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88E/2018-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礼让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88E/2018-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礼让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2016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7号,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卫指导发﹝2016﹞36号)。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3.夫妻一方所在法人单位或者双方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4.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
礼让镇人口计生办
2个工作日
023-53572573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3.夫妻一方所在法人单位或者双方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4.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