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88E/2018-000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礼让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88E/2018-000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礼让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9月25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七条:“城乡规划的制定实行分级编制和分级审批制度;城乡规划的实施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规划许可制度和建设工程选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放线验线、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等规划工作制度。”
2.《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外个人自建自用住房建设的通知》(梁平府发〔2013〕50号)。
3.《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规划区内个人自建自用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梁平府发〔2015〕4号):“本通知适用于乡镇规划区内个人自建自用住房建设,即乡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个人自建自用住房和农村村民住宅。”
国有土地上(个人居住用房)新、改、扩建设项目
1.《国有土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
3.1:500现状地形图纸质件及电子件;
4.房地产权登记证书,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
礼让镇公共服务中心村建国土窗口
20个工作日
023-53572511
村建国土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村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查(2个工作日)-村建服务中心主任审核(1个工作日)-乡镇分管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村建国土窗口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