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索引号 11500228008653188E/2025-0002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礼让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礼让镇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等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9-09 发布日期 2025-09-09
索引号 11500228008653188E/2025-0002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礼让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礼让镇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等5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09-09
发布日期 2025-09-09

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礼让镇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礼让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礼让镇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礼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礼让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各室、办、中心、大队及驻镇单位:

为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事故,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结合我镇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和实际工作需要,经镇领导同意,现将调整后的礼让镇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礼让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礼让镇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礼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礼让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礼让镇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2.礼让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3.礼让镇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

4.礼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5.礼让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

               20255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突发公共事件综合

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礼让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各办、中心、大队,驻镇单位、村组干部和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的整体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运转有序、灵敏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控制事故,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按照全镇一盘棋和管行业必须管应急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注重快速响应和有序协同,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和事故危及人员的安全防护,坚决防范次生和衍生事故,最大限度地控制与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不良影响。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故灾难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梁平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礼让镇范围内的关闭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乡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养殖、特种设备、农村用电、城镇燃气、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督促和指导)、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以及其他需要参与的应急处置活动。

1.5事故类别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较大以及性质比较严重的、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5.1民爆物品所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2生产经营企业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3火灾事故(包括森林火灾)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4道路交通事故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5工程建设和地质灾害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6食物中毒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7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8用电及天然气、液化气使用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1.5.9渔业养殖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他事故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

2.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和各单位牵头负责的原则。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如镇长外出不能回镇时,总指挥由镇长指定的副职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经济发展办、民生服务办、平安法治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局礼让所、礼让中心卫生院、礼让派出所、礼让交巡警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区水利局礼让水利片站、村(社区)委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  

2. 1事故应急指挥组

组  长:唐清

副组长:陈颖异

成  员:许有蓉、周军、叶小锋、贺燕平、赖兴、余素娟、黄彪、李进军、高瑶、王亮、陈春霖、双龙社区居委会、老营村村委会、川西村村委会、同河村村委会、新拱村村委会、河川村村委会、凤凰村村委会、民中村村委会、玉石村村委会、新华村村委会

职  责: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同意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措施; 3、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应急救援预案提出修改、调整和补充; 4、在本镇区域内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 8、适时通报事故情况、原因、责任及处理情况。 9、按规定上报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2. 2综合协调组

组  长:许有蓉

副组长:余素娟

成  员:徐艳艳、刘俊峰、牟柳樾

职  责:1.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和外部救援力量;2.接收、汇总事故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3.传达指挥组指令,跟踪落实救援进度;4.保障应急通讯畅通。

2. 3抢险救援组

组  长:陈颖异

副组长:李进军

成  员:黄彪、高瑶、王亮、陈春霖、徐本西、陈琳、刘德勇、何雨、杨承勇、刘登友

职  责:1.现场搜救被困人员,转移伤员;2.控制危险源(如切断电源、扑灭明火等);3.清理事故现场,防止次生灾害;4.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2.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李文胜

副组长:贺燕平

成  员:谷盛峰、简菱、雷玉兰、陈锋

职  责:1.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援;2.转运伤员至医院,开通绿色通道;3.监测事故区域卫生防疫(如消毒、饮用水检测等);4.提供心理指导服务。

2.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颖异

副组长:叶小锋

成  员:黄彪、钟继明、李进军、牟柳樾、李达香、刘德勇、何雨

职  责:1.调配应急物资;2.保障救援电力、车辆、食品、饮用水等供应;3.管理应急资金使用;4.设置临时安置点。

2. 6治安警戒组

组  长:李庆

副组长:赖兴

成  员:眭照成、杨永光、王兵、潘航、唐鑫、刘高平

职  责:1.封锁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2.疏散周边群众,维护现场秩序;3.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4.防范哄抢、盗窃等治安事件。

2. 7舆论宣传组

组  长:周军

副组长:余素娟

成  员:徐艳艳、刘俊峰、雷玉兰

职  责:1.发布事故权威消息,回应社会关切;2.监控网络舆情,防止谣言传播;3.宣传自救互救知识。

2. 8善后处置组

组  长:李文胜

副组长:贺燕平

成  员:钟继明、眭照成

职  责:1.统计伤亡人员信息,安抚家属情绪;2.协调保险理赔和事故赔偿。

3.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3.1通讯联络

镇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23-53572511   

礼让派出所值班电话023-53572629

礼让公路巡逻大队值班电话023-53573999

3.2事故报告

3.2.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30分钟内电话报告镇政府值班电话和区级主管部门并组织人员及时处置。

21小时内书面报告,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及采取的措施以及需要上级部门援助等有关事宜)。

3.2.2现场保护

1)镇应急办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通知镇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4.事故应急预案

4.1事故发生后,镇政府抢险救灾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上级。

4.2区水利局礼让水利片站、礼让供电营业所、梁平天然气公司、聚源天然气公司、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的水、电、气、通讯等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4.3礼让派出所、礼让交巡警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镇平安办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的疏导工作,对肇事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礼让中心卫生院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镇平安法治办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工作。

4.6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4.7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5.应急处置预案

5.1民爆物品事故

5.1.1礼让派出所接报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5.1.2组织力量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品,疏散人员。

5.1.3搜集证据,追查和监控有关嫌疑人员。

5.1.4具体应急预案由派出所负责制定。

5.2企业事故

5.2.1事故发生后,镇平安法治、经济发展办等相关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不同类型的事故组织实施抢救工作。

5.2.2调集医疗救护队伍,抢救伤员和做好灾区的防疫工作。

5.2.3联动协调组织警力,做好事故区域警戒,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3火灾事故

5.3.1接警后,镇平安法治、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礼让派出所以最快速度赶赴火灾、火警现场,在镇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正确选择扑火路线、方法及工具,尽快控制火势,防止事态扩大。

5.3.2组织疏散人员和物品,对森林火灾、火警迅速组织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村组干部、扑火队伍进行灭火、砍隔离带,确保火势不蔓延。

5.4道路交通事故

5.4.1礼让交巡警大队、礼让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接警后,按照分工的职责及时出警,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在快速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认真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和现场保护、交通疏导工作。

5.4.2具体应急预案:村道事故由礼让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报镇抢险指挥部;国、省道事故由礼让交巡警大队负责制定并报抢险救灾指挥部。

5.5工程建设及地质灾害事故

5.5.1事故发生后,区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局礼让所、镇经济发展办、平安法治办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工作。

5.5.2制定抢险措施。

5.5.3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5.5.4疏散受困人员,尽快逃离危险区。

5.6急性中毒事故

5.6.1礼让市场监管所、礼让中心医院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中毒症状及特点,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险工作。

5.6.2具体应急预案由礼让中心卫生院负责制定。

5.7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事故

5.7.1由镇市场监管所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抢救。

5.7.2具体应急预案由礼让市场监管所另行制定。

5.8渔业安全事故

5.8.1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报告,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抢救。

5.8.2具体应急预案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另行制定。

5.9其他事故

按照各部门职责制定应急预案,由镇政府相关单位配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6.联动机制

区政府办公室:023-53222121

区应急局:  023-53222701

区经信委:  023-53222455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23-53222826

急救中心电话: 120  023-53572547

消防火警电话:119

救援电话:  110  023-53572629

交通事故处理电话:122  023-53573999

镇政府值班电话: 023-53572511

7.其他事项

7.1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时进行处理。

7.2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7.3在辖区内各级组织、各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7.4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事故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

7.5本预案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梁平区礼让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

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救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镇山洪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唐 清

副组长:陈颖异、赖兴

员:徐艳艳、高瑶、黄彪、李进军、陈春霖、陈琳、雷玉兰、简菱、何雨、王亮、谷盛峰、唐鑫、谭斌文、罗鹏、龚德华

(二)领导小组下设山洪灾害应急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平安法治办,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工作,由李进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村(居)山洪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居)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

(一)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全镇山洪灾害助应急工作;研究和分析全镇灾害动态情况;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向区救灾领导组报告重大山洪灾害救助应急处置情况,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镇平安法治办: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向上一级报告灾情,做好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加强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开展救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的能力意识。

2、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协调联络接待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负责救灾款的筹措和发放工作。

3、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4、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协调转移受灾企业及职工,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企业重建修复工作,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负责辖区企业的转移,协调好企业受灾后的重建修复工作,确保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5、区规资局礼让所:负责灾区房屋规划,重建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监测体系。

6、镇民生服务办:负责做好灾民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积极参与灾后民房重建及改水改厕工作。

7、礼让派出所:负责疏导救灾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加强治安防范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工作。

8、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畜禽防疫工作;负责灾民生产自救所需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的供应工作。

9、镇妇联:协助做好妇女的安抚、调解工作。

10、镇团委:号召团员青年投身于救灾工作中去,积极帮组灾民重建。

12、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负责灾区通讯、网络及有线电视等线路的抢修。

13、礼让中心卫生院:组织紧急医疗救治队伍抢救伤病员。

14、学校:负责协调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安排好灾后学校教学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及时复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重建修复工作。

15、礼让水利片站:负责抢修受损桥梁、车口、疏浚涵洞、河坝等工作。

(三)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设立联络协调组、抢险救灾组、安置及生活救济组、查灾核灾组和生产自救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联络协调组:由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牵头,镇民生服务办配合,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镇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材料及各类文件的起草和发送工作,编印救灾工作简报,搞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2、抢险救灾组:由镇平安法治办牵头,镇武装部、礼让派出所、礼让水利水保站、礼让供电营业所、电信、移动、礼让卫生院等单位配合,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组织紧急医疗救治队伍抢救伤病员工作;对重大疫情、疾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和蔓延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救治的、防止的,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

3、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镇民生服务办牵头,礼让派出所、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镇团委、镇妇联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4、查灾核灾组:由民生服务办牵头,镇经济发展办、学校等单位组成,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5、生产自救组:由镇经济发展办办、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规资局礼让所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牲畜防疫,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三、预测预警

我镇是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带,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在前,防备在先。要牢固树立主动减灾、综合减灾和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了解灾害、识别灾害能力,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认真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关口前移、主动防范。各村(社)要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开展防灾减灾预案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公民对预案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要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灾害来临时居民的自救互救措施和应急避险场所,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预案制度

1、山洪灾情信息报告: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灾害损失等情况。

2、山洪灾情报告程序:自然灾害发生后,村(社)委会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镇平安法治办报告灾情。灾情初报,凡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村(社)应在发生灾害1小时内报镇应急办;灾情续报,在灾情发生过程中,要不断补充灾情数据。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情况,直到灾害过程全部结束。灾情核报:镇、村(社)干部,逐村(社)逐组逐户核实受灾人口(包括死亡人口、伤病人口等)、农作物受灾面积、倒塌房屋数、因灾死亡牲畜数,直接经济损失等灾情报镇应急办,应急办按相关表格要求填报区相关部门。

3、报灾制度和原则。各村(社)、单位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将灾情报到镇平安法治办,特别是暴风暴雨、滑坡等重大灾害发生后,应在1小时内上报到镇平安法治办。报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五、应急响应

在灾害发生后,应急预案启动。为确保迅速集中人力、财力、物力,组织群众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镇各相关部门、各村(社)要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各村(社)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力度,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3

梁平区礼让镇突发事件灾难专项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等,影响和威胁我镇甚至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在我镇内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局部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重大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事件灾难。主要包括重大交通运输事件和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件,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重大食物、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以及重大动物疫情。

()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其他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第四条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预防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

()依法规范,果断处置。要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村(社)及各行各业的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联络系统,使各级、各类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工作机构之间实现网络互联,通信畅通,信息共享。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成立礼让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是全镇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最高领导、议事和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部署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各村(社区)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二)在有较重大和较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三)向区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有关情况。

第六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平安法治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汇总、核查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应急小组,为应急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二)在应急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后,通知并协调组织实施。

(三)督促检查各村(社)对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四)组织开展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

第七条 分别设立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具体负责各类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相应牵头办公室和单位,办公场所在牵头办公室和单位开设,充分利用现有硬件设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第八条 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家组,由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牵头办公室和单位以及参加办公室和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为应急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应急指挥。

第九条 各村要依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制定相应工作机制。

预测、预警

第十条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村、各办公室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监测网络,要定期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重要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第十一条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沟通信息、协调业务、传达指令等工作。

第十二条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各村(社)、各办公室得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分别向镇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办公室报送。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单位在上报信息的同时,要迅速派出应急工作队,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及时控制局面,减少伤亡和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十三条 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接警处警中心设在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53575511),镇平安法治办依托各村(社)、各办公室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对全镇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接警。

第十四条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执行统一预警标准,根据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划分为四级: I(特别严重)II(严重)III(较重)IV(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第十五条 当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预警标准时,政府要向各有关应急工作办公室和单位预警,当达到一般预警标准时,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区政府业务主管办公室报告情况。

应急响应

第十六条 政府采取委托组建的方式,委托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牵头办公室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加办公室和单位,建立专项应急预案的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镇平安法治办可根据需要,另行组建和训练特殊应急队伍,需要时由镇平安法治办或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动执行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任务。

第十七条 镇平安法治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演习,提高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联合应急救援的有效实施。

第十八条 基本应急程序

(一)一旦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事件时,知情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接警处警中心、政府或其主管办公室、责任单位报告有关情况,公民有义务通过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二)各村(社)、各办公室接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按照本预案第十二条规定程序处理。

(三)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地村委会、责任单位对事件要适时组织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报政府及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

(四)镇平安法治办、民生服务办等办公室同村委会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后期处置

第十九条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和有关办公室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相关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牵头办公室同村(居)委会及时统计灾害事件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应急工作的综合情况,报政府办公室。

(二)镇民生服务办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烧遇难者尸体。

(三)卫生院、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工作。

(四)学校、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组织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必需的社会心理援助活动。

(五)各村(社)和有关办公室要尽快提出有关灾害事件补偿意见,报政府按法定程序进行补偿,给参与应急工作伤亡的人员相应褒奖和抚恤。要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第二十条 重视灾害保险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防灾减灾作用,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险工作。

(一)鼓励各村(社)、各单位和公民积极参加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险,提高全民的保险意识。

(二)提倡和鼓励保险站参与减灾科研及宣传教育、扶助减灾设备物资生产与储备, 支持减灾基础建设。

应急保障

第二十一条 通信与信息保障

(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整合各职能办公室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跨办公室、多手段、多路线,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二)各村(社)、各办公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在自然灾害、事件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多发、易发地,明确专门信息员, 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并即时上报。并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谎报、瞒报、缓报。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保障

(一)加强应急交通保障,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道路设施、设备、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对事件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道路交通办公室要迅速组织有关办公室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畅状态。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办公室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三)应急交通保障相关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保障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二)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实施包扎、止血、固定等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医院抢救和治疗。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控制系统、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社会支持系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四条 治安保障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礼让派出所应迅速对事件现场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礼让派出所和各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组织设立警戒线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第二十五条 物资保障

(一)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发展经济动员能力,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二)加强储备物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三)镇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平安法治办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及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

(四)供电营业所做好事件现场供电工作。

第二十六条 经费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所需资金,由财政予以保障。镇财政无力保障时,争取区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七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4

礼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为全面加强我镇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全镇各室、办、中心及相关镇属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

《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分级标准(试行)》

《梁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积极响应上级专业机构发出的预测、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加强领导、统一指挥

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按照区卫生健康委及区级专业机构的领导及技术指导,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疗救治及应急处置等全面工作。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科学、依法、及时、有效地开展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及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镇分管副镇长和礼让中心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礼让卫生院副院长和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镇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医疗分管副院长任组长,住院部内、外科主任、护士长为副组长,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诊疗及运送。

2、流行病学调查组:由公卫分管副院长为组长,公卫科长为副组长,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及应急接种等。

3、消杀灭组: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

4、综合信息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的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预防、监测、报告及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特别要做好个人防护和生物安全工作,杜绝发生职业暴露及生物安全事故等事件。

二、监测

积极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主动收集本院报告的传染病病人信息及辖区学校传染病疫情,及时发现传染病聚集性现象,确定是否有暴发苗头,及时核实并报告有关情况

三、预警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门发布和解除。

四、报告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对于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饮用水源污染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内容及标准见附件2),接到报告或通过监测发现后,在对相关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后,于2小时内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结防所报告,同时向区卫生健康委报告,并填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第四章 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当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向区级专业机构和区卫生健康委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二)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四)配合区级专业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等。

(五)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七)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八)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依照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按照平战结合、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根据医院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处理队伍各组成员。

二、物资装备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做好个人防护用品、药品器材等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三、经费保障。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资

四、宣传培训与演练。利用广播、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及演练,并组织开展本单位及辖区村卫生室等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第六章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则

一、本预案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及处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应急值守电话:53572511

三、梁平区礼让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值守电话:53572547


附件5

礼让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预防和制止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确保辖区社会与政治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制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预防为主,防处结合,分清性质,区别对待,及时平息,确保安全。

(一)对重点时间的预防

  针对农村地区进行大型政治、经济、文化、外事活动期间和人、财、物流动集中、高峰期作重点预防,部署公开和隐蔽力量,掌握信息动态,动员各方面力量,消除隐患,防止事件的发生。

(二)对重点人或群众的预防

  镇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及信息网络,广泛收集,了解重点人或群众因受各种矛盾冲突或纠纷的刺激,不能自控和化解,表现出对社会、单位或个人进行报复等信息。对可能引发事件的个体或群众,要注重掌握情况积极进行工作,并报告上级党政领导或通知有关单位,及早缓解或消除动因。

(三)对重点空间和事件的预防

  根据社会安全事件的特点,一般引发人群密集、影响较大的公共场所,重要设施及党政机关。这些空间既是事件引发的客观基础,也是事件主体主观选择的环境目标。协调、召集相关工作人员重点预防和及时处置的事件:一是防止法轮功上区进市滋事;二是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三是摸清招商引资中的不安定动因,如征地、环境污染等问题,做好调查了解,掌握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积极疏导和预防,力争把治安问题化解,防止矛盾激化,控制事态扩大。

  二、防止突发社会安全事故的基本方针

  疏导教育,缓解矛盾,内紧外松,依法处置。

  三、防止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一)坚持在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领导下的统一和协调配合的原则。

  (二)坚持可散不可紧、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

  (三)坚持不失时机、迅速果断的原则。

  (四)坚持因事施策、区别对待的原则。

  (五)坚持教育,力争多数、孤立打击少数的原则。

  (六)坚持力保要害部位和广大群众安全的原则。

  (七)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政策的原则。

四、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要机敏、灵活,沉着冷静,语言规范,方法得当。参与处置治安事件时,要始终保持沉着冷静,不急不,要有耐心和忍受力。做到说话文明,言语准确,注重分寸,切忌语言粗鲁、偏激。处理方法更要规范,防范事态扩大。

  (二)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因素大量涉及政策问题、法律问题,这就要求在处置过程中严格依照政策、法律办事。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直接出面处理的问题,既要积极参与,不宜公开出面,但要掌握情况,保持和指挥中心的联系,积极做好对付可能发生的准备工作。

  (三)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增强处置应变能力。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涉及面广,问题交织、复杂,政策性强,难度较大,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是涉及处置报警事件信息,调动警力,运用警察手段,实施戒严、封锁道路等重大行动,都必须逐级请示,得到批准后方能行动。

  (四)加强预案教育训练,提高工作人员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政策水平及业务能力。

  按照相关要求,坚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从思想上树立令行禁止,听从指挥,忠于职守的工作作风,达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要求。在平时的工作中,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传递工作,严格值班制度,保持车辆、通讯器材等处于良好状态,适时开展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

  五、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范围

(一)因民族、宗教迷信问题引发的反革命闹事案件及骚乱、法轮功人员聚会练功,上区进市滋事的活动。

(二)因歹徒劫持车辆、人员导致的违法犯罪事件。

(三)因政治、政策及待遇问题导致教职工、学生及企业职工非法游行、示威、静坐、请愿以及冲击党政机关事件。

(四)因开展大中型文体活动出现的打、砸、抢等闹事事件。

(五)因执行农村政策时引发的群众闹事事件。

(六)因土地开发、征地赔付、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闹事事件。

(七)因治安灾害事件引起的群众轰抢事件。

六、防范、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机构设置

镇成立防范、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副镇长、武装部长、宣统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镇基层治理指挥室、经济发展办、平安法治办、民生服务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居事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礼让派出所、礼让中心卫生院、各村(社)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平安法治办,由平安法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人员分工及力量部署

  组长负责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全面指挥;副组长负责协调工作,各成员负责秘密侦探及打击处理工作;镇平安法治办、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负责接待群众及信息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下设处置小组,组员由平安办成员担任。另设一个应急分队,队长由镇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担任,组员由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民兵应急排、各村(社区)民兵及治安巡逻员成员担任。

八、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基本方法

(一)势态平息后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对确属无理取闹、制造借口、滋事生非、扰乱秩序、劝告无效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也可通过批评教育或建议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等方法处理。对有犯罪嫌疑的需要方案侦察的人,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对属于严重破坏治安秩序、触犯刑法的,依法惩处。在具体处理时,要正确区分违法犯罪的界限,违法与违纪的界限,主要与次要的界限,主谋与一般群众的界限。

(二)接到报警信息,应迅速做出反应,控制局势,平息制止。一是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律,瓦解事件主体不正常的意识逐步消除,事件主体激情反应,要将普遍与个别相结合,达到心里接触,心理相容,善于将情理法融合使用;二是通过设置警戒线等方法,将事件主体双方或多方,事件主体与尚未卷入事件的人群隔开,切断事件带离现场;三是采用分割包围方法,分不同情况孤立少数,疏散围观群众离开现场;四是采取迎前阻后、分割、追踪等方法,将其分散或引向有利于平息制止的路线及场所;五是结合各项工作进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多种公开与秘密地获取证据;六是对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行为的人,本着讲究政策、利于平息的精神,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先行监视,尔后处置,避开人群单独处置和公开处置等方法进行,对已构成刑事案件、治安事件的,应依法立案侦查;七是积极抢救伤员,及时清理事件真相;八是抓紧清理现场,消除影响,恢复秩序政策。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