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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188E/2022-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礼让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2-26 [ 发布日期 ] 2022-12-26

因灾需生活救助标准

1.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为20元/天/人救助期限原则不超过3个月。

2.紧急转移救助标准为20元/天/人救助期限原则不超过15天。

3.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

4.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6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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