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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45340739E/2026-0001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龙胜乡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人民政府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3-09 发布日期 2026-03-09
索引号 11500228745340739E/2026-0001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龙胜乡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人民政府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3-09
发布日期 2026-03-0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全镇经济,管理全镇各项国有资产;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劳动就业和民事调解等工作。指导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群众自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1个(政府本级),事业单位4个(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产业发展中心、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4个。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1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0.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24.4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4.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1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78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3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农林水支出25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5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24.4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24.4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0.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0.23万元,比2025年增加2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98.77万元;项目支出354.94万元,比2025年减少74.35万元。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25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5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1辆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新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1.26万元,比2025年增加33.9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4.9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7.0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高星童 联系方式:023-5365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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