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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45340739E/2026-0001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龙胜乡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3-09 发布日期 2026-03-09
索引号 11500228745340739E/2026-0001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龙胜乡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3-09
发布日期 2026-03-09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开展农业技术和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承担林业技术推广、林业发展、护林防火和退耕还林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开展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兽药、饲料的日常管理;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协助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承担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服务和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6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25.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7.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3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87.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3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25.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5.39万元,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2万元。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6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无委托业务费。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高星童      联系方式:023-5365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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