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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45340739E/2020-0007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胜乡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2-19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集中办理2020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 指导任务详见附件。

二、参保筹资对象

(一)具有我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含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婴幼儿童,均可自愿到户籍关系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

(二)按照《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将持有我区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自愿参保,并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三)在渝高校大学生,由其就读学校统一到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当年毕业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接续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筹资原则及标准

(一)筹资原则。城乡居民必须以户为单位参保登记,参保居民户中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家庭成员只能选择同一档次缴费标准参保。

(二)筹资标准。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50元/人·年、二档625元/人·年。

四、特殊人员资助参保及工作要求

按市、区相关规定,对全区医疗救助对象、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由我区医保部门、卫健部门、扶贫部门给予相应资助,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一)资助参保范围及标准

1.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资助。

自愿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具有本区户口并属于下列对象范围的,可享受资助参保。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孤儿按250元/人予以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其他资助对象按175元/人予以定额资助,个人缴费75元/人。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对象统一按250元/人予以资助,个人缴费375元/人

1)城乡低保对象  2)特困供养人员  3)城乡孤儿  4)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5)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6)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7)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2.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参保资助。

自愿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对象,无论对象选择一档或二档参保,区卫健委均按照一档250元/人的标准资助参保,超出部分由参保对象本人自行补足。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本人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本人及其子女

(3)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扶助对象本人及其子女

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对象本人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

按照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工作的通知》(梁平人社发〔2018〕392号)要求,资助对象为已纳入医疗救助资助对象和计生资助对象以外的且由区扶贫办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一档、二挡的建档贫困人口未脱贫人员资助标准为居民医保实施当年一档缴费标准100%予以资助,已脱贫人员资助标准为居民医保实施当年一档缴费标准50%予以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资助对象自行补足。

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的资助对象,按照医疗救助资助对象、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对象的身份顺序资助参保。即由医疗救助部门先行资助,如医疗救助部门资助参保金额低于一档标准,由卫健部门差额补足到一档250元/人·年;医疗救助部门资助参保金额低于一档标准的未脱贫人员,无卫健部门差额资助的,由扶贫办差额差额补足到一档250元/人·年。

(二)资助参保流程

1.特殊人员身份标识。各乡镇(街道)会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办公室等,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提供的拟资助参保的特殊人员名单,清理核实后,准确标识特殊人员类别。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的差额资助参保人员,需重复标注特殊人员身份标识,其中医疗救助对象身份由医疗救助部门统一标注。

2.特殊人员申报参保。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人员根据系统内已标注的特殊人员类别,按其所选参保档次收取个人应缴金额,并通过税务征收系统申报缴费,享受资助参保无需个人缴费的,通过税务征收系统申报参保即可。

3.特殊人员资助参保资金拨付。凡是具有特殊人员身份标识的参保人员,由相应的资助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取参保资助的人员清册,分资助类型汇总资助金额,由资助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进行核实后,资助部门进行请款,按税务部门规定缴入金库。

五、筹资时间

2020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筹资工作从即日开始,至2019年12月20日结束。

六、筹资方法

2020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筹资方法分两类,即线下申报参保缴费方法和线上申报参保缴费方法。

1.线下申报参保缴费方法

参保人员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各乡镇(街道)社保所、村(社区)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且已在金保网登记基本信息的人员,由参保人员确定参保档次后,由征收人员通过税务部门的代征客户端、专用POS机进行缴费。缴纳地点:各乡镇(街道)社保所、村(社区)服务中心。

2.线上申报参保缴费方法

已在金保网中登记的参保人员可自行通过微信、支付宝、渝快办和重庆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缴费,未在金保网中登记的参保人员,需先行到各乡镇(街道)社保所登记后方可缴费。操作方法如下:

微信缴费:搜索“重庆税务”关注其公众号,进入电子税务局中“居民社保”模块,注册登录之后,按照相关提示办理即可。

支付宝缴费:在支付宝里,搜索“重庆税务”城市服务,进行授权和认证,即可进入业务办理模块。

渝快办缴费:参保人登录重庆市“渝快办”智能小程序应用平台。在“渝快办”里,进入“税务服务”-“居民社保费业务办理”,进行认证后即可进入业务办理模块。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缴费:参保人登录重庆市税务局官网,在重庆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登录后,进入居民社保就可以选档缴费。

以上缴费方式可为本人或他人选档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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