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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1-18

一年来,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区委依法治区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我乡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和总结,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强化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意识,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各办所中心大队和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工作人员,全力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通报法治政府建设进度,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将党政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范围。

二、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

组织乡村两级干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乡党委和党支部学习重内容。一是将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监察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二是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法治人才专业能力提升长效机制,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三是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29人参加2022年度法治理论学习并参加网上理论考试,参与率100%,及格率100%。

(二)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一是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所中心大队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运作,有效实施;二是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精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我乡普法宣传活动,确保年初制定的普法计划扎实有效开展;三是以三月法制宣传月、国家安全日、6.26世界禁毒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面向重点人群和对象大力宣传《禁毒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积极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细化工作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相关规定,给合我乡实际制定印发《龙胜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指导和督促各办所中心大队结合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点和我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办所中心大队的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

1.优化政务服务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畅通线下办事渠道。本着“为老年人办好事,让老年人好办事”的原则,搭建政务服务线下办理平台,凡是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涉及医疗、养老费用缴纳等事项,均可通过现金或银行卡全程代办支付,为老年人办理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提供了便利,解决了部分老年群体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支付的难题。二是推动高频次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切实打通群众“最后一公里”,我乡将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验证等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权限全部下放至村(社区),均可由村(社区)全程代办,并能一次性办结,实现了行动不便、距离较远的群众就近办、一次办,切实为我乡高频次办理事项的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换位思考,政府各部门着力在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上下功夫,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让龙胜成为人人愿意在这里成事、立业的向往之地。

2.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禁越权发文、控发文数量、依程序发文,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按规定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持续向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备案规范性文件,做到严格规范。

3. 2022年我乡无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4.完善法律顾问机制,乡、村(社区)持续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民事纠纷、行政复议诉讼等事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和审核把关等作用。法律顾问参与审核乡内重要合同3份,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3件,参与重大纠纷调解1起,为建设法治政府保驾护航。

(四)强化依法执法

1.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试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资格清理,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

2. 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培训列入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排查整治,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严格依法开展疫情防控。我乡面对新冠疫情,严格按照九版和二十条措施,对返乡人员逐一摸排建立台账,对于需要管控的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均转移至集中隔离场所。对于居家隔离人员,严格实行“五包一”措施,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同时加强社会面管控和村民服务保障。全乡机关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防疫政策措施,做到了不出乡,村(社区)群众做到不串门、不串组、不串村,迄今为止,乡辖内未出现阳性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确保了乡、村(社区)实现了无疫零目标。

4.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加强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消防、燃气、食品药品等各类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发展经济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重,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各行业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截至2022年底共巡查各类安全591次,发现安全隐患206起,已督促整改,确保了我乡各类安全事故实现零目标。

(五)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公开。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切实抓好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及回复等工作,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六)完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目标,不断开展各项工作。

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4个村和1个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建设方案,做到信息收集、治安管控、安全巡查全方位覆盖。

2.开展风险评估管理登记工作,建立风险数据库,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监测预警,更新风险管理应急预案,有效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减灾及疫情防控能力。

3.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健全完善了“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和“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2022年度我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7件,化解率100%;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2次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档案,提升调处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政府缺乏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一定程度上滞缓了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

2.由于乡政府机关人员少,多数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工作细化不够,缺乏长期坚持。

3.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创新性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学习,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思路及有效措施,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强化指导培训。一方面,引进、培养专业法律人员,为依法行政队伍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另一方面,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村(社区)人民群众的教育,提高业务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同时,邀请法律顾问,针对基层工作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理论培训,切实提升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进一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强化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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