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745340739E/2026-00023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胜乡政府 | 有效性 | |
| 标题 | 灾后救助范围标准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1 | 发布日期 | 2026-05-11 |
| 索引号 | 11500228745340739E/2026-0002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龙胜乡政府 |
| 有效性 | |
| 标题 | 灾后救助范围标准 |
| 成文日期 | 2026-05-11 |
| 发布日期 | 2026-05-11 |
需紧急生活救助的6类人员:
1.因灾造成口粮、衣被和日常生活必需用品毁坏、灭失或短缺,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2.因灾造成交通中断导致人员滞留或被困,无法购买或加工口粮、饮用水、衣被等,造成生活必需用品短缺
3.因灾造成在收作物严重受损,导致收入锐减,当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4.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牲畜、家禽等因灾死亡,导致收入锐减使当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
5.因灾导致伤病需进行紧急救治
6.因灾造成用水困难(人均用水量连续3天低于35升),需政府进行救助(旱灾除外)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为20元/天.人救助期限原则不超过3个月。紧急转移救助标准为20元/天.人救助期限原则不超过15天。
冬春救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150元/人。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6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
申请步骤: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区应急局审批。
2025-2026年度共收到上级拨款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7.448万元,用于受灾群众今冬明春生活救助,救助人口135户271人。
物资共发放冬棉被37床、防寒服17件、棉大衣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