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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104X5/2019-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是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是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四是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五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七是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八是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九是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十是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十一是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十三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梁山街道办事处是梁平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设置行政单位1个(综合办事机构)、事业单位5个(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所)。

综合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

1.综合科(党群办、梁平区人大常委会梁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老龄、目标管理、文电、机要、保密、会务、档案、印章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职责,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2.经济发展科(统计科)。承担农、林、牧、水、渔、科技、经济信息、商务等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综合统计、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乡村旅游发展、移民安置有关后续工作、移民信访稳定等方面职责。

3.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科(民政科、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承担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文化体育、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场镇环境卫生等方面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交通管理站、信访科、消防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承担法制建设、平安建设、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戒毒、公共突发应急事件预防、车辆、船舶、矿山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邪工作等职责。

5.社区管理科。负责街道居民委员会管理和城区的社区规划、社区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社区服务网络,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维护社区治安秩序。

6.物业管理科。负责本辖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财政所

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维护财经秩序,提供财政服务。

财政预(决)算、会计核算、财政性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

2.农业服务中心

推广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承担农技、农机、林业、畜牧、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灾害防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的具体事务。

3.文化服务中心

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承担辖区内时政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科普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所

为群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提供服务。

承担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推荐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5.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为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服务。

承担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承担农村居民住宅(集中居民点除外)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负责辖区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农村居民住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以及违法建筑的发现、制止、报告、拆除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单位为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

(四)机构改革情况。2018年度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066.25万元,支出总计6066.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1.91万元、增长18.15%,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建设等专项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92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3.61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建设等专项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8.55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37.7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59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28万元,增长12.05%,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建设等专项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04.95万元,占42.95%;项目支出3193.97万元,占57.0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6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63万元,增长239.38%,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建设资金等未完工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92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3.61万元,增长20.13%。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建设等专项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9.71万元,增长51.67%。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支出未预算及敬老院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7.7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9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2.28万元,增长12.05%。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建设等专项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0.08万元,增长43.24%。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支出未预算及敬老院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7.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63万元,增长239.38%,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建设资金等未完工结转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9.12万元,占27.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74万元,下降23.04%,主要原因办公经费及“三公”经费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支出466.74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25.62万元,占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而实际街道对此项工作投入较大。

(3)教育支出3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安排对辖区中小学工作经费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6万元,占2.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27万元,增长176.02%,主要原因是农民丰收节活动及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等增加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2.75万元,占37.02%,较年初预算增加1001.09万元,增长93.41%,主要原因是梁山敬老院建设及优抚对象调标等。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99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3万元,增长38.05%,主要原因是食品和药品监管支出及优抚对象医药费调标等。

(7)节能环保支出144.13万元,占2.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13万元,增长620.65%,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此项支出20万元,而实际街道对环保工作投入了较大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232.88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2万元,增长199.79%,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村镇中心人员经费而未预算违法建筑整治拆除经费等。

(9)农林水支出1013.9万元,占18.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46万元,增长111.92%,主要原因是扶贫专项经费及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增加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此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132.43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25万元,增长88.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12)其他支出7.5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贫困残疾人建房等专项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68万元,增长16.8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及绩效考核调增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0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63万元,增长18.2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及会议费较多增加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减少。本年支出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减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8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年初虽有预算,但单位按照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原则,严控支出,确保必要支出,大幅减少了招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2万元,下降47.3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大幅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今年未新购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到城东片区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6万元,下降10.75%,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6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控支出。

公务接待费6.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1万元,下降49.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16万元,下降66.6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6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8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4万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维修费及会议费增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实际公务用车2辆,移交机关事务局车改办7辆未减少),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综治巡逻用电瓶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及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乡村振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乡村振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1.产业振兴方面。产业振兴共计使用资金897701元,涉及金桥、沙坝、梦梁、云佛、八角等5个村(社区),主要用于发展电商、产业培育、农村产业道路建设等。

2.人才振兴方面。人才振兴共计使用15000元,涉及金桥八角2个村(社区),主要用于电商人才培训、土鸡养殖技术培训及李子树、板栗树种植技术培训。

3.文化振兴方面。文化振兴共计使用资金113069元,涉及金桥、八角2个村(社区),主要用于村社区宣传栏、文化墙及文化小广场建设。

4.生态振兴方面。生态振兴共计使用资金793959元,涉及金桥、群益、清都、上八、时代、八角等6个村(社区),主要用于清理垃圾、治理污水、改造卫生厕所、拆除乱搭乱建、院落整治、道路沿线美化等。

5.组织振兴方面。组织振兴共计使用资金207500元,涉及金桥、迎水、八角3个村(社区),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修缮等。

梁山街道充分把握乡村振兴“五大振兴”要求,紧密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方面,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通过各村社区各项目的实施,强力推动了全街道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实施。农业产业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规模效益逐步显现;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农村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农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农村电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本土人才建设农村效果明显。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专项(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梁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00

总量

20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其中:财政资金

2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0

2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八角社区乡村振兴资金

906068

906068

100%



清都村乡村振兴资金

200920

200920

100%



群益村乡村振兴资金

97005

97005

100%



沙坝村乡村振兴资金

96000

96000

100%



云佛村乡村振兴资金

200000

200000

100%



金桥村乡村振兴资金

200000

200000

100%



梦梁村乡村振兴资金

150000

150000

100%



迎水村乡村振兴资金

50000

50000

100%



上八村乡村振兴资金

50000

50000

100%



时代村乡村振兴资金

50000

50000

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梁山街道办事处,联系人:谭世文13609453375,办公电话:5322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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