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96D/2017-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梁平区林业局组织学习 《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办法 | ||
成文日期 | 2017-03-15 | 发布日期 | 2017-03-15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96D/2017-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梁平区林业局组织学习 《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办法 |
成文日期 | 2017-03-15 |
发布日期 | 2017-03-15 |
3月15日,区林业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区政府副区长雷旭东出席会议。
雷旭东副区长在集中学习会上指出,一是要经常性开展政治学习、理论学习、制度学习,不仅要采取集中学、自学,网上学、纸媒学,还要结合实际学,真正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二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相关规定,拧紧讲规矩的发条,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培养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高尚情操。三是做好林业基金和融资工作,干好防火、防虫和植树等本职工作,加大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力度,不断提升能力,尽好职履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