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区林业局(本级)属主管全区林业行业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2.组织牵头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8.贯彻实施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市级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和草原防治规划和防护要求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机关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生态修复科(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产业发展科和机关党委。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本级现有在职人员1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0370.59万元,支出总计10370.59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2.3万元、增长17.5%,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2.3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等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037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2.3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调资等人员经费增加、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0.59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总计1037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2.3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等项目收入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50.09万元,占5.3%;项目支出9820.5万元,占94.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70.59万元、支出10370.5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42.3万元、支出增加1542.3万元,各增长1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7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2.3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调资等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7.78万元,减少18.3%。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当年未结账、人员调动导致支出减少等。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7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2.3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7.78万元,减少18.3%。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当年未结账、人员调动导致支出减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6.2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6万元,增加76.1%,主要原因是调资等因素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4.19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0.0%。
(4)节能环保支出7767.67万元,占7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2.33万元,减少11.9%,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等项目支出减少。
(5)农林水支出2372.13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5.91万元,减少36.4%。主要原因是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项目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20.4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21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3万元,减少77.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劳务费、印刷费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万元,下降44.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1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本单位2021年度未购买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指标。
公务接待费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公务接待次数、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7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114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降低3.9%,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万元,增加295.9%,主要原因:加大对高素质林业人才的培养,外派部分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如办公及印刷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会议费、邮电费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78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5万元,用于采购防火物资、办公用品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规划服务、项目验收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6%。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9813.91万元;本年未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一)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见附件二)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 53230161
附件:1.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2021年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