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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96D/2022-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重庆市梁平区湿地保护中心 2021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职能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区湿地保护、生态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相关工作。具体职责任务是1)负责制定湿地保护管理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湿地公园规划及张星桥水库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对湿地进行全面保护、监测、报告,负责湿地病虫害防治和湿地森林防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污染、侵占和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承担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水体、水位、水文、水质、风景、土地、文化遗产、生物多样性、湿地地形地貌及其自然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和管理工作。(3)承担张星桥水库枢纽(含库区)工程日常维护、运行管理和运作安全检测工作;承担辖区供水设施设备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4)承担张星桥水库枢纽(含库区)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承担为指定区域及大型项目提供生产、生活水资源服务工作。(5)承担湿地资源普查、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等评价工作;承担湿地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数据、资料和各项成果的保管工作,并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调查研究成果和监测报告。(6)负责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负责对授权的相关资产管理。(7)负责对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和经营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承担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绿化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等工作。(8)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做好湿地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推广工作;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交流与合作。(9)协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防汛、水上安全、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能职责,重庆市梁平区湿地保护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1.综合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2.保护科。负责湿地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周边治安联防以及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污染、侵占和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承担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日常维护管理、水上安全等工作。3.规划建设科。负责年度计划、规划编制、资源调查、项目策划申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湿地产业发展等工作。4.科研宣教科。负责宣传、宣教、科普、科研、监测等工作;承担信息化、智能化和大数据运用等工作。5.水利科。负责张星桥水库运营、维护、管理、灌溉、水资源监测;承担张星桥水库(含库区)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生产、生活水资源服务、汛前准备、汛期防洪抢险、水毁修复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单位构成

2021年度重庆市梁平区湿地保护中心为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的下属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收入3658.93万元,支出3658.93万元,结转(余)为0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全年实际收入3658.93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1905.62万元,增幅108.7%,实际支出3658.93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905.62万元,增幅10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湿地保护相关项目资金增加。

3.支出情况。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658.93万元,年初支出预算2122.56万元,实际比预算增加1536.3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对比差异情况为:1.教育支出减少0.04万元;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3.42万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52万元;4.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24万元;5.节能环保支出增加687.24万元;6.农林水支出增加833.65万元;7.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19万元。增减变化原因和资金用途主要是:1.基本支出中,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基本支出由于人员调出,均有减少;由于安排职业年金缴费利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标准和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奖比预算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农林水支出中的事业机构经费比预算增加,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利息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奖发放;2.项目支出上,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净增加3.4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厕所改造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净增加687.2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国际湿地城市建设项目;农林水支出比预算增加810.5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和乡镇小微湿地的建设维护。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58.93万元、支出3658.9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05.62万元、支出增加1905.62万元,各增长10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湿地保护相关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8.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36.37万元,增幅10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湿地保护相关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未预算。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8.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36.37万元,增幅10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湿地保护相关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年初未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7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降低1.73%,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2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万元,增加100.0%,主要原因是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厕所改造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87万元,占2.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3万元,增加17.49%,主要原因是调资等因素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8万元,占0.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减少0.85%,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687.24万元,占18.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7.24万元,增加100.0%,主要原因是国际湿地城市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2821.75万元,占77.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3.64万元,增长41.93%。主要原因是要用于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和乡镇小微湿地的建设维护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25.95万元,占0.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减少4.38%,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出,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8万元,减少6.7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由于人员调出,均有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方面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方面的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5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26.71%,主要原因本年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9.2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69万元,上涨206.9%,主要原因是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成效明显,来梁公务考察、学习较多。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减少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本单位2021年度未购买公车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23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3.29%,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8万元,增长472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10月公务用车划转到我单位时间较短,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少,今年对公务用车进行了大修,开支较大。

公务接待费5.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万元,下降21.39%,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1万元,增长39.7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68.8%,接待人数比上年增加60.7%,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增加39.8%。因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成效明显,来梁公务考察、学习较多。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细化说明:(1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2)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2辆;车均支出3.62万元;(3)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共588人,人均支出0.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9万元,与上年相比,会议费减少48.2%

培训费支出6.14万元,与上年相比,培训费支出增加176.2%,主要原因是安排部分工作人员参加了林草生态监测与管理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开支、办公用品采购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我单位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

涉及资金55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2.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3.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

4.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经自评,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报告见附件4

2.重点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5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56313

附件1:湿地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附件2: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2021年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4:重庆市梁平区2021年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绩效评价报 告.docx

附件5:重庆市梁平区2021年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xlsx

湿地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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