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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396D/2026-0000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林业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林业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2-28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396D/2026-0000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林业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林业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2-28
发布日期 2026-02-28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林业和草原规划并组织实施。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区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区级管理要求。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全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指导其他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综合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8.贯彻实施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市级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和草原防治规划和防护要求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相关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提高全区森林覆盖率,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全力推进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把梁平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

内设6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生态修复科(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产业发展科。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分别是区林业局(本级)、区森林资源监测和病虫害防治站、区林木种苗和林业科技站、区东山林场、区竹海林场、区湿地保护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初预算数1191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17.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2025增加113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13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初预算数11917.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1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9.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74.1万元,农林水支出869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19万元;支出2025增加113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38.4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68.37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17.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17.86万元,比2025增加11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5.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增加238.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有所提高;项目支出7712.5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重点工作,比2025年减少186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数量有所减少,部分项目进行收尾阶段,项目金额减少

2026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45.76万元,比2025年增加1.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7.83万元,比2025年增加7.8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4.53万元,比2025年减少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比2025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63.66万元,2025增加119.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6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有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40.7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202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24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国土绿化工作及湿地保护工作等。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奥   联系方式:5323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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