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96D/2026-00008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林业局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森林资源监测和病虫害防治站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96D/2026-0000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森林资源监测和病虫害防治站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重庆市梁平区森林资源监测和病虫害防治站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森林资源监测和病虫害防治站,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是松材线虫病以及其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预测预报,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宣传及新技术推广。同时还承担森林资源监测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2个内设机构即森林监测科和病虫害防治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7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464.4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64.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7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5万元,农林水支出628.26万元;支出比2025年减少464.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5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83万元。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66万元,比2025年减少46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18.5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正常晋升和岗位变动;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比2025年减少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有所减少。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6.14万元,比2025年减少0.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4万元,比2025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比2025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打紧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与2025年决算相符。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58.5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处治,包括秋季普查、防治作业设计、拨付镇乡(街道林场)除治清理费、飞机防治、检测鉴定、除治监理、春季除治清理质量检查和会计咨询服务等。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朝亮 联系方式:1818316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