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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03-18

2019年,我局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坚强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梁平委〔2017〕23号)、《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梁平府发〔2019〕7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认真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努力推进依法治林建设步伐。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宣传,提升法治意识和行政能力。按照年初制定的《2019年度普法工作目标》,结合“爱鸟周”、“三月法治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月”、“湿地保护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扎实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学法用法。通过局领导带头学,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系统深入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把法律法规规章作为管理工作的指南,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化法治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环境。以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为重点,深入全区33个乡镇街道和2个国有林场,深入企业、农村、林区、社区、学校,通过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宣传标语,安排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张贴文件,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200余台次,制作宣传横幅40余幅,宣传标语2000余条,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放宣传物品1000余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30余人次。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林业法律得到广泛普及,林业法律意识和生态道德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加强政务服务,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按照精减项目、减少环节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审批项目、依据、时限、程序,优化和简化审批材料和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健全行政许可标准建设,完成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林业板块的建设,完成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22项的标准化服务配置。二是优化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今年再次组织相关科室核实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对不适用现行法律法规的事项进行清理,共整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109项: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6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公共服务1项,提高林业政务服务合法性和透明度。三是完善宏观调控,创新社会治理。完善《重庆市梁平区森林防火规划(2019-2025年)》,科学谋划了未来七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建成林火扑救体系:完成林火预警监控8套前端视频和1个指挥中心的建设,组建2支半专业化森林扑火应急队伍,补充应急物资,坚持24小时值班,形成火灾预警扑救一体的响应机制;积极构建联运机制,邀请志愿者服务队参与义务植树、参与湿地保护宣传,购买社会服务参与森林防火、天然林管护等生态保护活动。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梁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论证、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动态管理,并实时予以公布,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行为违法。

(三)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在建设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储备林建设等工程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专家论证质量。二是推进常年法律顾问建设。聘请重庆正衡律师事务所吴兴勇、常仕武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前的协商、谈判、征询和研讨等重要环节,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研究基础上作出决定。今年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决策5次,参与涉法涉诉及信访案件7次,有效保障了我局重大决策的合法性。三是强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公开局机关党务、政务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网上公开,确保了涉林收费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等严格按规定公开、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实时进行“一单、两库、一细则”相关数据动态更新。针对征占用林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森林植物检疫、退耕还林、林木种苗培育、森林防火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抽查,全年我局共进行抽查123次,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完成对49家单位、企业的抽查。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在梁平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梁平”积极做好信息收集录入工作,录入公示信用信息180余条。二是加强涉林案件查处。我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首要任务,时刻牢记职责,先后开展了“绿卫2019”森林督查、检疫执法、非煤矿山整治行动2019年,我局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87起,行政处罚87人,查处率为100%,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收缴罚没款378.58万元。查获刑事案件4起并完成移交。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促进林区治安稳定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强执法管理规范化。狠抓执法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廉政教育和纪律学习,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正确实施。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监督,发挥法治审核的职能作用,推进执法质量审核把关,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隐患。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监测响应。适时对原清退林业员、国有林地代管人员、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开展矛盾问题排查,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件。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群体性事件处置演练,强化依法应对。在重要活动期间,坚持值班备勤,实行零报告制度,做好应急人员准备和物资储备。对矛盾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行政调解和行政议应诉工作。依据《森林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规定加强林权纠纷调解,按照客观、公平、公正,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积极进行林业权纠纷调处,今年共指导乡镇成功调处林权纠纷3件。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学习,组织学习行政复议应诉相关知识,做好举证和应诉材料准备,做到有诉必应,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应诉事项,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林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机构需健全,没有设立单独的法制机构,由业务科室兼管法制工作,缺少法律专业人员。二是法治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存在薄弱。三是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在一些深山林区还存在“死角”,非法占用林地、非法捕猎等破坏林业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依法行政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力度不够,对相关知识、政策把握能力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治建设有序推进。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纳入机关例行学习的重点内容,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适时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职工大会上普及法律知识,召开法治宣传专题活动6次。实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研究,保障重要决策的合法性,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事项12次。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实行挂账式销号督导,实时召开班子会研究林政案件查处力度和进度,全年共推进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7起。积极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和推动法治林业建设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强林业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林业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专业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行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三是进一步强化林业主管部门监督职能。大力推行林业政务公开、网上审核审批制度,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检查、监督,促进公平、公开、公正,增强林业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大力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拓展普法宣传渠道,提高普法实效。突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依法治林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全覆盖,使林业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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