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特编制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涵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监督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进梁平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区林业局紧紧围绕森林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修复、森林防火、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以及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持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官网林业板块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其中:动态信息39条;政策文件9条;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办理结果24条;2024年度部门决算和2025年度预算信息14条;惠农补贴信息2条;其他信息10余条。在政策解读方面,公开《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配套发布文字、图文、视频等多形式政策解读材料3篇,有效提升政策知晓度和传播效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坚持公开透明基本原则,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中明确网络、当面、邮寄等申请接收方式,确保办理程序、答复形式及内容规范统一。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期答复率100%。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沟通解释,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管理“三审三校”制度。全面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与安全性。二是优化政务公开流程。将公开属性认定、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等要素有机融入公文制发环节,全面提升信息管理效能。三是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巡检及时发现并纠正错敏、过时、链接失效等问题,切实维护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与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林业版块栏目设置。完成1次栏目改版升级工作,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分类科学、集中发布、便于获取。及时排查并处置页面异常问题,保障信息发布规范有序,坚决防范因网站管理疏漏引发负面舆情。二是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全年高标准办理“民呼我为”及梁平信箱等群众诉求3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三是及时更新权力事项清单,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办理信息。持续推广“渝快办”平台应用,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均达100%,推动群众办事“零跑动”,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办事流程,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高频次自查自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常态化开展高频率内容检查,针对政府网站林业板块存在的问题,点对点精准交办至相关科室单位,严格督促限时整改到位。 二是深化业务能力建设。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1次,参训人员达20余人次,培训内容涵盖《条例》解读、信息公开实务及保密知识等,有效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巡检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信息发布和网站运行实行全时段、全方位动态监测,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拓宽民意沟通与监督渠道。依托区政府官方网站、局对外公布电话等多种方式,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以来,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规范而被追责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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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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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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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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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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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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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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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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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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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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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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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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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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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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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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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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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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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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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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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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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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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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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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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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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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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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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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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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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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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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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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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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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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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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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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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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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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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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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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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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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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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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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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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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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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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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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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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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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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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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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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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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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区林业局严格对照《公开条例》规定及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问题如下:
一是业务能力与规范性存在一定短板。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尤其政策文件等重点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发布周期较长。二是信息内容质量与审核把关机制亟待加强。已发布信息存在表述不够准确、细致的情况,个别内容出现错别字、格式不规范等情形,影响了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此外,部分栏目内容特色不突出,如生态建设、湿地保护与修复等亮点工作,未能充分展现其成效与创新,信息内容缺乏深度挖掘和生动呈现,吸引力不足,不利于公众全面了解林业工作进展。三是政府信息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在公开信息的分类精细化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缺乏有效的动态清理机制,导致一些失效或无需长期保留的信息未及时清理下架或归档处理,与现行有效信息混杂存放,既增加了公众获取准确信息的难度,也影响了政府信息库的准确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效的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强化栏目动态维护。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政府网站林业板块日常运维与信息更新,严格执行每周巡查机制,定期检查栏目运行状态、链接可用性及信息完整性,及时发现并处置问题,确保栏目内容高质量持续更新。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从严把控信息发布内容,对文稿内容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表述的规范性、逻辑的严密性进行全面审核,重点规范政治术语表述,加强舆情风险研判,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级审核签批后方予发布。对不符合要求的文稿一律退回责任科室单位修改,切实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保障信息安全。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与能力建设。围绕区政府办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专项培训,针对信息更新不及时、文字表述不准确、材料格式不规范等常见问题开展系统解析与实操指导,进一步强化工作规范。组织各业务工作人员深入研读中央、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政策要求,提升业务能力。四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对政府公开事项实施分类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动态清理机制,及时清理无效和无需长期保留的各类信息,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2025年,区林业局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所有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达到收费标准,故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2026年,区林业局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林业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制度体系、提升解读实效和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区林业现代化建设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lp.gov.cn)下载获取。如有疑问,请联系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行政中心1号楼419室,邮编:405200,联系电话:023-5322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