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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747472663X/2026-0001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明达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3-26 发布日期 2026-03-26
索引号 11500228747472663X/2026-0001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明达镇政府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6-03-26
发布日期 2026-03-26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与服务工作,聚焦农业农村产业、乡村特色产业等发展方向,开展产业发展调研与分析,制定辖区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措施;为辖区经营主体、农户提供产业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市场信息等一站式服务,助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推进辖区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做好项目跟踪服务与成效监测,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各类问题;整合产业发展资源,搭建政企、农企合作平台,推动辖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目标实现。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基层公益类事业单位,无内设二级机构,机构设置围绕产业发展服务核心职能统筹规划,人员配置结合辖区产业布局、经营主体数量及产业服务需求合理核定,聚焦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相关服务开展各项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6 年年初预算数22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 2025 年增加14.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等其他资金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6 年年初预算数224.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4万元,农林水支出157.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9万元;支出比 2025 年增加14.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化。

三、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54万元,比 2025 年增加1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相关支出,保障产业发展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 2025 年增加14.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上调、各项社保缴费标准相应调整,同时日常公用经费中的办公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等支出合理增加,适配辖区产业发展服务工作开展和机构日常运转的实际经费需求;项目支出0万元,无相关重点工作支出安排,与上年保持一致。

2026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 经费情况说明

2026 年 “三公” 经费预算0万元,与 2025 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相关出国(境)产业交流及学习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无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涉及绩效目标管理相关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12月,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及其他专用车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相关支出,无车辆购置计划。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

2026年本单位无委托业务费相关支出,未涉及财拨资金安排委托业务费。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蒋流成     联系方式:0235343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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