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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47472663X/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明达府发〔2023〕1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明达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1-03 [ 发布日期 ] 2023-01-03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达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达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达府发〔2023〕1号

各村(社区),燃放办成员单位:

《明达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人民政府

                                                  202313

 (此件公开发布)


明达镇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全市(全区)“12.27”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潘登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镇长廖东升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明达派出所、镇应急办、镇综治办、镇文服中心、镇教管中心、镇环保(建管)办、镇经发办、交通执法大队的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设在明达派出所,由所长黄勇任主任,镇应急办唐盛斌、镇平安办黄礼伟任副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明达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核查,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

镇平安办:负责制定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后,对发生事故家庭的家属及周边群众的维稳与管控措施,并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镇应急办:负责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合理布设零售点、核查经营许可证,强化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督促指导加油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镇文服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细化落实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尤其是“两微一端”新媒体,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教管中心:落实分类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镇经发办: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短信。督促天然气公司、加气站做好安全运营。

镇规建环保办: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下水道、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协调配合好烟花爆竹燃放相关工作,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燃放管控、安全防患与应急处置,及时汇报情况和上报信息。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12月30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签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023年1月28日)。围绕《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院坝、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限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

(三)集中查处(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2月5日)。镇燃放办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环保、应急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取缔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23年1月21日和2月5日)。我镇集镇限制燃放区域内可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2023121日和25日每日晚上19时至次日凌晨1时,其余时间段集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本行政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在2023110日前向社会公布2023116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2023121日和25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2326日至8日)。围绕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加强源头管控。镇安监办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监管零售点、核查许可证,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明察暗访,滚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全程监管。

(四)坚决打非治违。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

(五)强化重点管控。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和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消防部门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落实等级战备。镇卫健办协调组织卫生院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及时报送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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