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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817/2022-001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19 [ 发布日期 ] 2022-11-19

疫情期间梁平区困难群众救助指引

当前,我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对因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困难原因等)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相应救助。

一、救助范围

(一)城乡低保

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

(二)临时救助

1、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及脱贫户等困难群体。

2、因疫情防控无法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

3、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4、其他非本区户籍人口,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

二、办理流程

需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可向急难发生地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提出救助申请。

(一)城乡低保:疫情防控期间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以信息核对为主,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二)临时救助: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三、优化服务

因疫情导致居家隔离的低保、特困对象,可根据实际困难向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救助需求,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给予相应救助帮扶。

温馨提醒:未尽事宜请拨打梁平区民政局救助热线023-53237675进行咨询,也可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023-5322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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