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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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梁平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各项要求,紧扣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儿童福利等重点民生领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共接收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完善《梁平区民政局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养老服务领域和社会救助领域标准目录,明确各科室信息管理职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增设“殡葬服务机构收费公示”子栏目,集中公示殡葬服务机构收费情况,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减免政策,实现收费信息“一站式”查询、透明化公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依托“线上平台+线下人工”核查双模式,对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开展常态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二是公开信息内容有待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针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围绕制定背景、发放对象及标准等关键内容开展专项解读,形成政策问答清单。二是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梳理现有公开内容,查漏补缺,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丰富性与完备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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