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19-0006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关于申报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9-10 发布日期 2019-09-10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19-0006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关于申报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09-10
发布日期 2019-09-1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生猪养殖企业:

根据《重庆市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渝农发〔2019〕117号)精神,现就我区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原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公示于后。请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结合实际,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9月2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送区农业农村委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区农业农村委A栋101室),电子件传243017498@qq.com邮箱。联系人及电话:区农业农村委农经站李润:手机17823055446,办公室电话53251288。区财政局农财科唐忠蓉:手机13594723128,办公室电话53366567。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指南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19年9月10日  

 

 

重庆市梁平区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

贷款贴息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为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二、实施区域

梁平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

三、贴息支持

(一)贴息对象:对全区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二)贴息范围:贴息范围重点是养殖企业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对从事多种经营业务的企业,严格区分贷款用途。

(三)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年度安排一次;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四、补贴标准

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贴息资金不得重复享受。

五、申报条件

生猪养殖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种猪场(包括地方猪保种场)需具有区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育肥猪场需达到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当年度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设施设备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生产经营记录完整,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六、申报材料

申请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生猪养殖企业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1.《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表1、2);

2.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种猪场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育肥猪场提供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当年度出栏5000头以上生猪证明材料(销售发票复印件或由区县检疫监督部门通过查验检疫证出具的出栏数量证明);

4.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当年度的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受托支付凭证、加盖银行公章的还本付息凭证;

5.区县以上人民银行出具的贷款企业和企业法人征信报告。

七、有关要求

养殖企业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企业收到贴息资金后,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作账务处理。

 

附表:1.生猪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种猪养殖)

2.生猪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育肥猪养殖)

 

 


附表1

生猪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种猪养殖)

 

单位:头、万元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生产地址

 

企业注册地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企业法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0xx年出栏猪(头)

 

20xx年1-7月出栏猪(头)

 

20xx年7月底存栏猪(头)

合 计

 

其中:能繁母猪存栏

 

后备猪存栏

 

15kg以内仔猪存栏

 

15kg以上育肥猪存栏

 

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生猪生产流动资金贷款、付息及贴息申请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实际贷款期限

已付利息

已享受财政贴息金额

申请贴息金额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合计

 

 

 

 

 

 

 

 

附表2

生猪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育肥猪养殖)

 

单位:头、万元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生产地址

 

企业注册地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企业法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0xx年出栏猪(头)

 

20xx年1-7月出栏猪(头)

 

20xx年7月底存栏猪(头)

合 计

 

其中:能繁母猪存栏

 

后备猪存栏

 

15kg以内仔猪

 

15kg以上育肥猪

 

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生猪生产流动资金贷款、付息及贴息申请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实际贷款期限

已付利息

已享受财政贴息金额

申请贴息金额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合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