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结果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3-001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3-11-13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表20231101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人

自然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情况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迎*渔具店销售禁用渔具案

渝梁(渔业)罚〔2023〕 29 号

迎*渔具店

925001******65QG94

何*兰

/

/

销售禁用渔具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1.没收销售的禁用渔具;2.没收违法所得16元;3.罚款500元。

履行完毕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