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48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 标题 |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表20260514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4 | 发布日期 | 2026-05-14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4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标题 |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表20260514 |
| 成文日期 | 2026-05-14 |
| 发布日期 | 2026-05-14 |
|
序 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人 |
自然人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履行情况 |
处罚机关 |
结案 日期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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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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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构配件案 |
渝梁农(农田)罚〔2026〕6-1号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91500********565XH |
胡*林 |
/ |
/ |
当事人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梁平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西部浅丘片区)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构配件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罚款198165.67元。 |
暂未履行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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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构配件案 |
渝梁农(农田)罚〔2026〕6-2号 |
周** |
/ |
/ |
身份证 |
511321********2458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梁平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西部浅丘片区)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构配件,周**是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梁平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西部浅丘片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本机关罚款198165.67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罚款9908.28元。 |
暂未履行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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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构配件案 |
渝梁农(农田)罚〔2026〕6-3号 |
戴** |
/ |
/ |
身份证 |
500381********7714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梁平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西部浅丘片区)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构配件,戴**是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梁平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西部浅丘片区)袁驿镇生产经理,是单位直接责任人员。 |
重庆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本机关罚款198165.67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罚款9908.28元。 |
暂未履行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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