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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7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表20260828
成文日期 2026-08-28 发布日期 2026-08-28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6-0007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表20260828
成文日期 2026-08-28
发布日期 2026-08-28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人

自然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履行情况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李*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渝梁农(农安)罚〔2026〕23号

李*

/

/

身份证

513****5576

2026年7月31日,本机关收到检验报告(No:C1G706010C1FC0T6094),报告显示本机关于2026年7月2日在当事人处抽检的西瓜,检测结果如下:经抽样检验,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四条第(二)项和《重庆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671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500.00元;

2.罚款800.00元。

已告知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27日


2

重庆科*农业有限公司经营劣质农药案

渝梁农(农药)罚〔2026〕20号

重庆科*农业有限公司

915****HR5Q

庾*

/

/

当事人受检的农药产品允发活力发®复硝酚钠·噻苯隆,经检验,所检项目中噻苯隆质量分数不符合Q/320801 GLD122-2022标准要求,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劣质农药:(一)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劣质农药。当事人存在经营劣质农药的违法事实。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四条和《重庆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75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允发活力发®复硝酚钠·噻苯隆124袋(规格15毫升每袋,总有效成分含量0.25%,复硝酚钠含量0.15%,噻苯隆含量0.1%,农药登记证号PD20230733,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生许(沪)0019,生产单位允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日期及批号20250305-01,质量保证期2年);

2.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

3.罚款2700.00元。

已告知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入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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