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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2-0006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2-09-22 发布日期 2022-09-30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2-00068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2-09-22
发布日期 2022-09-3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的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和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水生野生动物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7.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有关农业执法方面工作。

8.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9.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承担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二)机构设置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6个机构科室、大队,分别是综合科、农业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支队有关宣传教育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2.农业执法一大队。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农业执法二大队。承担畜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农业执法三大队。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水生野生动物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农业执法四大队。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农业执法五大队。承担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三)单位构成

2021年度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下属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72.61万元,支出总计672.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32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二是项目资金减少,因已完成渔民全面退捕,退捕等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7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32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二是项目资金减少,因已完成渔民全面退捕,退捕等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61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7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32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严格厉行节约制度,减少经费支出,二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三是项目资金减少,因已完成渔民全面退捕,退捕等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30.38万元,占64.0%;项目支出242.23万元,占36.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2.6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6.32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严格厉行节约制度,减少经费支出,二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三是项目资金减少,因已完成渔民全面退捕,退捕等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32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二是项目资金减少,因已完成渔民全面退捕,退捕等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5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职工调资新增。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32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严格厉行节约制度,减少经费支出,二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三是项目资金减少,因已完成渔民全面退捕,退捕等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45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职工调资新增。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2.65万元,占1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8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有变动、满足社保待遇调整等。

2)卫生健康支出19.55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有变动、满足医保待遇调整等。

3)农林水支出541.02万元,占8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8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十年禁渔重要决策部署、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兑现无害化处理经费、驻场检疫人员经费等重点工作。

4)住房保障支出19.39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有变动、满足公积金待遇调整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厉行节约制度,减少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1万元,下降52.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8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厉行节约制度,减少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指导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制度,倡导绿色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7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制度,倡导绿色出行。

公务接待费1.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9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量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2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0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会议召开频次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开展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厉行节约制度,减少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增殖放流鱼种鱼苗、执法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242.2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6个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未偏离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运营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运营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财政

处室


项目

联系人

刘国宏

联系电话

0235325517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64.87

64.87

64.87

100

10

10

其中:

区级支出

0

0

0

0

0

0

补助区县

64.87

64.87

64.87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正常运转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贮体系,开展病死畜禽集中收集、贮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畜禽事件。

2021年正常运转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贮体系,开展病死畜禽集中收集、贮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理,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畜禽事件。

2021年3月底正式启用全区病死畜禽收贮体系,委托三方单位开展全区病死畜禽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工作,收贮体系基本运转正常。2021年梁平区病死猪按要求无害化处理率100%,未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维持梁平畜禽无害化处理收贮点正常运行


定性指标

1

1

1

100

45

45

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畜禽的行为


定性指标

1

1

1

100

45

45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

为确保病死猪肉不上餐桌,病死畜禽不漂江河,防止病害动物随意处置,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58号),梁平区全面推进我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梁平区于20212月建设完成无害化收贮体系(8个片区收贮点和4辆专用运输车),与重庆盛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州无害化处理厂)签订协议,全区各环节产生的病死畜禽委托给该公司处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保险联动、到户收集、片区(乡镇)收储、统一运输、集中处理的基本模式。20213月,全区无害化处理信息化平台正式建成并正常使用。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完成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2021年梁平区病死猪按要求无害化处理率100.0%;辖区未发生大规模随意处置和抛弃病死猪事件,未造成环境污染,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联系方式反馈信息电话:023-53255178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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