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008652089L/2022-0007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9-30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扶贫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定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和重庆市梁平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全区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检查验收和管理工作。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涉农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
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组织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品牌建设。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开展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开展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重庆市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经重庆市梁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农村经济与改革科、扶贫综合科、扶贫开发科、种植养殖管理科、农田建设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宣传和科技教育科、财务科、组织人事科。
(三)单位构成
1、纳入机关一起核算的委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和重庆市梁平区农田工程建设中心。
2、代管重庆市梁平区益农畜牧兽医有限服务公司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0,075.5万元,支出总计20,07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0万元、 增长 3.5%,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0,0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0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75.5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0,0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0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02.21万元,占7.5%;项目支出18,573.29万元,占92.5%。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075.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0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4.8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6.15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年初下达的其他扶贫支出、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7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4.8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农田建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6.15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年初下达的其他扶贫支出、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收入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4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预算。
(2)教育支出0.46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合并在机关一起核算的重庆市梁平区农田工程建设中心年中有新调入人员。
(3)科学技术支出86.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创新驱动奖扶项目预算。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4.89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74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改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退休费补差以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
(5)卫生健康支出68.03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5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改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保垫底资金预算和合并在机关一起核算的重庆市梁平区农田工程建设中心年中有新调入人员。
(6)农林水支出19,184.9万元,占9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1.21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其他扶贫支出、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出减少。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65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预算。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蚕桑技术改造项目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42.53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合并在机关一起核算的重庆市梁平区农田工程建设中心年中有新调入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2.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1.08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一是离退休健康休养费增加,二是2020年度下半年新增两个委属事业单位合并在机关一起核算,2021年此两个事业单位全年均在机关一起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12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下乡指导农业生产增加导致差旅费同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6万元,下降74.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5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严格支出管理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指导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4万元,下降63.9%,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6.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72万元,下降79.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5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7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0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5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下乡指导农业生产增加导致差旅费同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5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59.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77.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9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9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千亿斤粮食项目工程采购及规划设计、结算审计、监理服务、招标代理和脱贫户“巩固脱贫保”、农民教育培训等采购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9项,涉及资金18,573.2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重庆市梁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重庆梁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项目 联系人 | 张君 | 联系电话 | 1592370275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6042.84 | 6042.84 | 6042.84 | 100 | 10 | 10 | |||||||||||
其中: 区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6042.84 | 6042.84 | 6042.84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新增高标准农田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5万亩 2.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 1.新增高标准农田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5万亩 2.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 1.新增高标准农田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5万亩 2.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 | 万亩 | ≥ | 6 | 6 | 6 | 100 | 7.5 | 7.5 | 是 |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万亩 | ≥ | 0.35 | 0.35 | 0.35 | 100 | 7.5 | 7.5 | 是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 | 95 | 100 | 95 | 100 | 7.5 | 7.5 | 是 | |||||||
任务完成及时性 | 年 | 1-2年 | 1-2年 | 1-2年 | 100 | 7.5 | 7.5 | 是 | ||||||||
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标准 | 元 | ≥ | 1200 | 1200 | 1200 | 100 | 7.5 | 7.5 | 是 |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明显提升 | 明显提升 | 明显提升 | 100 | 7.5 | 7.5 | 是 | |||||||||
田间道路通达度 | % | ≥ | 90 | 90 | 90 | 100 | 7.5 | 7.5 | 是 |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无 | 无 | 100 | 7.5 | 7.5 | 是 | |||||||||
耕地质量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100 | 7.5 | 7.5 | 否 | |||||||||
水资源利用率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100 | 7.5 | 7.5 | 否 | |||||||||
农业种植结构 | 进一步优化 | 进一步优化 | 进一步优化 | 100 | 7.5 | 7.5 | 否 | |||||||||
受益群众满意率 | % | ≥ | 90 | 90 | 90 | 100 | 7.5 | 7.5 | 否 | |||||||
说明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无自评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本年度由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2021年专项扶贫资金项目、2021年扶贫产业项目(到户类)、2020年千亿斤粮食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附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56570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7.重庆市梁平区2021年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成果文件.zip
8.重庆市梁平区2021年扶贫产业项目(到户类)绩效评价成果文件.zip
9.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千亿斤粮食项目绩效评价成果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