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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1-00082 [ 发文字号 ] 梁平人社发〔2020〕121号
[ 主题分类 ] 扶贫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日期 ] 2021-04-10

关于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工业园区就业生活及差旅补助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梁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工业园区就业生活及差旅补助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精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贫困群众就业相关工作,按照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专题调度会议纪要》(第6期)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疫情期间贫困劳动力工业园区就业生活及差旅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重庆梁平工业园区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务工的梁平区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时间

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及差旅补助(少于15天的按半月计算,大于15天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四、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

五、资金渠道

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六、补贴程序

1. 申请

在重庆梁平工业园区企业务工的贫困劳动力于2020年7月、10月和2021年1月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保所分别申请上季度补助资金。所需材料:

(1)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证明;

(2)《重庆市梁平区贫困劳动力工业园区就业生活及差旅补助申请表》(附件2);

(3)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情况说明(附件3)。

2. 审核

乡镇(街道)社保所对申请人贫困劳动力身份、申请信息、补助金额和就业证明进行审核后,将汇总表(附件4)及时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复核。

3. 公示

复核无异议的,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在公众信息网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样本参考附件5)。

4. 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向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并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人:王锋,曾道海;联系电话:53251599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梁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梁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14日          

梁平人社发〔2020〕121号附件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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