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做好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会议以及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外出务工的影响,根据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计划的通知》(梁平财发〔2021〕41号),现就做好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发标准
计划在全区有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村(社区)为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开发528个公益性岗位,由各村(社区)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统一开发管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原则上每个市级脱贫村新开发公益性岗位3个,其它村每村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2个,按每小时18元计发劳动报酬,每周2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按300元/人/月予以发放。
二、开发周期
公益性岗位开发周期为2021年1月至12月,共12个月。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开发周期。
三、开发范围
此次公益性岗位开发原则上安排村道管护、河道管护、饮水管道管护、疫情防控宣传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根据《重庆市梁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招用、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拟招用的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公告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应满足以下条件:有适应工作职责的劳动能力,对于肢体一二级残疾、年龄过大等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人员不得纳入开发范围;按规定条件确定的边缘易致贫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可在村内开发适宜公益性岗位。
(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对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每月进行日常考勤、收集工作资料,准确掌握就业人员在岗情况、补贴到位情况,建立岗位管理台账和工资补贴发放台账。
(三)各乡镇(街道)要严肃工作纪律,此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必须用于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绝不允许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不能外出务工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在区级下达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基础上,鼓励乡镇(街道)多渠道筹资,按程序为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统一管理并填入附件2并报送区扶贫办邮箱。确因招用人员通过其它途径就业或个人原因等中途退出公益性岗位的,要及时按照“公开招用、双向选择”的原则,重新招用其他符合条件的脱贫户或边缘易致贫户,避免出现岗位闲置、资金结余等情况。
(四)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收集整理公示表、公示照片、合同等招用程序资料和工作照片、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工作资料,形成档案备查。各乡镇(街道)要尽快完成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并将附件2电子件于3月10日前报区扶贫办邮箱(lpqfpb@163.com),纸质件加盖公章后交区扶贫办308室。(联系人:周晓廷 联系电话:18223118813)
重庆市梁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梁扶办发〔2021〕1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