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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重庆市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农业农村部门

1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渝价〔2001〕184号

1.不使用渔船捕捞 100元/年
2.非机动捕捞渔船 150元/年
3.机动捕捞渔船 不足12马力按25元/马力·年收取,超过12马力的,超过部分
按10元/马力·年收取。 不足12马力的不得低于200元/年。双机渔船按总功率的75%计征。
4.网箱、流水养殖 2元/平方米·年
5.池塘养殖(6亩以上) 5元/亩·年
6.其他养殖100亩以下 1元/亩·年
7.101亩~1000亩 0.5元/亩·年 不得低于100元
8.1001亩~5000亩 0.4元/亩·年   不得低于500元
9.5001亩以上 0.3元/亩·年 不得低于2000元
说明:1.经批准使用鱼鹰、水獭及其他禁用渔具和市外渔船经批准在我市捕捞作业的,按上述标准的200%征收。
2.经批准捕捞禁止捕捞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种苗的,按渔获物价值的3~5%征收。
3.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经批准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或者捕捞禁止捕捞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免收渔业资源费。
4.以出让方式取得养殖使用权的,不再收取渔业资源费。

重庆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和部门

考试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农业农村部门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渝价〔2012〕149号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农业部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费,其中:兽医全科为每人每科15元,水生动物为每人每科20元。

公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驾驶许可考试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税〔2014〕101号,渝发改收费〔2020〕1095号

渝发改收费[2020]1095号

重庆市2023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1

农业农村部门

1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渝价〔2001〕184号

1.不使用渔船捕捞 100元/年
2.非机动捕捞渔船 150元/年
3.机动捕捞渔船 不足12马力按25元/马力·年收取,超过12马力的,超过部分
按10元/马力·年收取。 不足12马力的不得低于200元/年。双机渔船按总功率的75%计征。
4.网箱、流水养殖 2元/平方米·年
5.池塘养殖(6亩以上) 5元/亩·年
6.其他养殖100亩以下 1元/亩·年
7.101亩~1000亩 0.5元/亩·年 不得低于100元
8.1001亩~5000亩 0.4元/亩·年   不得低于500元
9.5001亩以上 0.3元/亩·年 不得低于2000元
说明:1.经批准使用鱼鹰、水獭及其他禁用渔具和市外渔船经批准在我市捕捞作业的,按上述标准的200%征收。
2.经批准捕捞禁止捕捞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种苗的,按渔获物价值的3~5%征收。
3.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经批准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捕捞,或者捕捞禁止捕捞的渔业资源品种的,免收渔业资源费。
4.以出让方式取得养殖使用权的,不再收取渔业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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