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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17

2020年是党的十八大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收官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委紧紧围绕《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梁平委〔201723号)、《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0年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1.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委农业农村工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委主任负总责,分管副主任具体抓。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宣传工作,落实好各项建设任务。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每年对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开展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科室站所开展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二)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积极推动落实“渝快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专项行动,推进事项办理高效能,培育“办事不求人,办成事不找人”的营商文化。

一是“五个全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我委5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36项其它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一窗办理,全部向社会公布,全部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无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

二是“两无四减”优化政务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减时间,依申请办理类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90%以上;减环节,编制涉农方面双创服务指南,将办理环节由5个精简3个;减材料,取消非必要材料,明确“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减跑动,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网上办、不见面”,全程网办事项占比90%以上,平均到场次数0.136次。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开展包容创新审慎执法,维护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推进农业农村委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公平交易”“效益交易”“廉洁交易”,开展全面清欠和减税降费专项行动,限时解决遗留问题。

2.全面落实并动态管理权责清单与负面清单制度。一是网上公开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和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主要职责,并及时更新。二是切实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取消,无乱收费行为。三是根据梁平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条件,我委制定了禁止类梁平区第一批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提高公众参与度。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核与评估论证制度,无被通报、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三是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重大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并组织专家参与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建立决策依法公开制度,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加强合法性审查与增强公众参与,防范风险。充分听取并及时反馈社会公众意见。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切实降低风险。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建议,直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为止。主动接受、配合法院、监察检察机关开展工作。

2.主动加强行政和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内部审计、监督,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外部审计。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广开言路,畅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及时反馈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办理情况。

4.主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重点推进重大项目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动态更新。对政务公开信息有问必答,及时有效应对政务舆情。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搭建宣传平台和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三月法治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期间大力宣传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投入品、土地流转、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手提袋1000余个,悬挂横幅20余条。通过宣传,营造了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注重在农业服务活动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院坝会、茶话会、法治课等形式送法到基层,为群众答疑解惑,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公众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的干部。

2.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重点加强民法典学习,认真组织每年一次的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领导干部带头学,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知识。

(八)扎实开展农业执法工作

1.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优化配置行政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2020年初成立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能为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的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执法职能。二是积极探索实施委托执法。针对农业执法量多面广、监管难度大的现状,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我委积极探索,并向区政府争取下放行政执法权,提出新增宅基地执法权下放有关建议。

2.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一是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针对农业执法对象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不强、相对弱势等特点,在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渔业禁捕“零点行动”、生猪调运监管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部分违法轻微的行为,按照包容审慎的态度,对个人宣传教育责令改正为主;对市场主体视情节,坚持宽严相济、包容审慎,把握情理法平衡。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对事关农产品质量危及人身安全,有重大社会风险和安全隐患、具有主观故意、屡犯不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坚决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立案查处。2020年,我委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起(其中农安11起、动监7起、农机2起、渔政4起),罚款共150679.6元。在执法处罚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行政救济途径。今年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严格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由委主要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法规科严格审核,同时区农业农村委聘请了法律顾问定期对行政处罚案子进行评议审核。将违法企业信息在梁平信用平台、梁平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有效杜绝任性执法、随意检查、以罚代法等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一农业执法力量有待提高。目前区农业执法支队在编19人,且老龄化严重,面对全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渔政、农机监理、动物卫生监督、宅基地执法等繁杂的执法工作不相适应。二是普法工作有待完善。对农业法规的宣传存在宣传面窄、宣传方式少等方面的问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有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必要性教育,提升全委干部职工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率与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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