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68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 ||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6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施党建统领“巴渝新农人”培育全链条管理全周期服务改革为重点,坚持需求导向、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育用结合,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2025年,全区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其中,常规培育200人,设置4个班。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培育对象储备
1.精准摸排。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育对象库”,对已培育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跟踪,摸清、摸准已入库的培育对象现状,更新年龄、学历、参加培训培育情况、产业发展情况、取得的科技成果和获得的荣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培训需求、政策建议等,重点对3年内继续从事农业产业发展、年龄在45岁以下、学历在高中(中专)及以上的培育对象开展全覆盖摸排,并同步到“巴渝新农人培育”应用培育对象储备库。
2.持续回引。接续实施“四进三回”(规划、科技、经营、资金进乡村,能人、青年、务工人员回乡村),会同团区委开展青年大学生进乡村、“燕归巢”青年返乡就业线上招聘等活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实施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专项行动,搭建“回”的平台,拓展“回”的领域,畅通“回”的渠道,优化“回”的环境,储备一批培育对象。
3.需求调查。完善线上“需求摸底”模块,自下而上开展培育需求调查,按照“一班一方案”要求,在摸准培育对象的基础上,由行业或产业部门会同培育机构、管理机构策划年度办班需求,明确每一个班的培训主题、时间安排、地点选择、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学员遴选办法等;潜在培育对象根据需要加入“班级”,也可根据需要申请举办某个班或申请学习某个课程,精准掌握培育需求。
(二)加强培育过程全链管理
1.精准制定培育计划。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一是围绕践行大食物观,以畜牧、水产、园艺等种植养殖理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含农业类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结合梁平农业特色,设置梁平柚种植培训班1个,培育50人。二是实施玉米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全覆盖,紧扣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目标,以农机作业全程高质高效为主线,围绕“耕种管收”关键环节,精准开设农机手培训班2个班100人、无人机飞手培训班1个班50人,通过高素质机械化作业队伍,把先进装备和技术直接送到田间地头,为全区玉米大面积单产提升提供硬核支撑。
2.创新培育模式和方式。(1)优化培育梯度。坚持“产业主线、分层实施”,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发挥居中统筹优势,办好示范培训培育,以帮助学员学习政策、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升能力为目标。(2)优化培育方式。着力整治“连续培训时间过长”“班型过大”“培训中途请假多、找人充数、你讲我玩”等影响培训效果的不规范行为,要在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的基础上,改长班为短训,绝大多数班次控制在5天,区县示范班集中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20天,且需根据农事时节分段教学;改大班为小班教学,原则上一个班次不超过50人,鼓励举办30人的小小班。(3)优化模块化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设置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能力拓展三类课程模块,其中综合素养课原则上按照总学时数的10%安排,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能力拓展课不超过20%。改变大水漫灌的教学方法,少“课堂学”,多“实践练”,以实践教学、观摩交流为主,课堂教学为辅(原则上不超过总学时数的20%)。专业技能课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即使是课堂教学,也要多采用案例教学、互动教学方式,提高学习兴趣和培育实效。
3.加强培育过程监管。一是实现关键环节提级审核。将开班审核(含培训主题、课程设计、师资遴选)等关键环节提至市级层面,建立标准化审核清单。二是实时穿透式监管创新。开发“班级连线”功能,构建实时动态监管场景,管理人员可通过应用远程抽查教学现场;改变办班结束后“统一评价”方式,每一堂课结束后同步收集学员对该门课程内容、授课方式等的反馈意见。
4.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区农业农村委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坚决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区财政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协同区农业农村委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巴渝新农人培育”数字化应用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预算执行进度管控和资金支出监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发挥乡村人才振兴牵头部门作用,协同抓好乡村产业人才培育,做好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实质性推动农业高级能人才与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
区农业农村委要把培育高素质农民作为服务支撑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和人才保障,指派有担当、善作为的班子成员分管乡村人才工作,按照“一对多”原则统筹确定负责乡村人才工作的内设科室或直属事业单位,配齐配强有关人员,强化指导和监督。要分工协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在摸准培育对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培训班次、内容,遴选培训对象和授课教师;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管理部门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做好培训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工作,重点审核确定培训机构,指导规范办班,监督办班质量,落实经费安排,协同有关机构做好长效赋能、评价认定、绩效管理。
(二)强化实施管理
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制,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质量建设。要加强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培育机构应将“一班一方案”、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同步到“巴渝新农人培育”应用。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
(三)强化资金使用
培育经费支出应遵循节约高效原则。
1.明确支付范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可用于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评价认定和总结验收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2.明确支付标准。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需求调查和后期帮扶指导等按实际支出列支。跟踪服务时长原则上为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对接、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3.明确拨付方式。培育费用可采取预拨、部分预拨、报账等方式支付,预拨比例由农业农村部门商本级财政部门确定。
(四)强化数字赋能
加快开发“巴渝新农人培育”数字应用,按照市—区县—镇街—学员四级数字网络格局,突出实战实效。做好“巴渝新农人”与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管理系统贯通工作,深度关联“渝才荟”应用,做好“渝才荟”与“巴渝新农人”的数据交换,实施多跨协同,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人才分别纳入“A”至“F”人才体系,享有相应人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