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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2-000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2-06-06 [ 发布日期 ] 2022-06-09

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文件 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4项措施

受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等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困难挑战增多。日前,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措施》,出台5方面24项措施,推动各项措施抓紧抓实落地见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排查,及时将因疫情等因素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到位、消除风险。高度关注疫情对脱贫户的影响,特别是对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和因疫情收入骤减的脱贫户,加强动态监测,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增收。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

——强化稳岗就业。2021年脱贫人口务工收入占比接近70%,稳住了岗位、实现了就业,防止返贫致贫就有了坚实支撑。《若干措施》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今年全国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确保中西部地区完成年度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目标任务,确保东部地区完成吸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目标任务。

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帮助帮扶车间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较上年只增不减。对返乡回流的脱贫劳动力,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分类落实帮扶责任。促进新成长劳动力和脱贫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抓好已出台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加大对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稳岗支持力度。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

——强化产业帮扶。确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产业的比例今年达到55%以上,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促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持续增收。支持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多措并举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抓好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运营困难的帮扶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规定的可通过衔接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帮助解决流动资金困难。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确保年度新增贷款规模较去年只增不减。

——强化社会帮扶和驻村帮扶。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确保财政援助资金和干部人才尽快到位,加快协作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对接,积极争取对定点帮扶县的指导和支持。加大社会力量帮扶力度。督促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发挥更大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驻村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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