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申报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关于申报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提升我区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通过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提升单产,强化引领示范带动,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5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地点
在全区33个乡镇(街道)适宜粮油规模种植区域。
二、作物选择
根据我区实际,优先支持水稻,以及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大豆、马铃薯、甘薯、胡豌豆、小麦、花生等粮油作物。
三、示范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从事水稻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的水稻及组织实施撂荒地复耕复种种植的其他粮油作物;承担了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及其他生产性项目任务的田块不纳入此项目补助。
(二)申报条件。成片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
四、建设内容
水稻:推广高产、优质、多抗、再生能力强的水稻品种;根据水稻品种的特征特性进行栽培管理。包括合理密植、科学施肥、水分管理等;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按再生稻生产技术要求,利用秋季光热资源提高再生稻产量。
小麦:推广应用优质强筋中筋、抗赤霉病、锈病等抗性较强的小麦品种,集成推广深翻整地、免耕带旋机播、宽窄行沟播等高产技术。
大豆:主要采取“合理轮作、深松深翻,气力播种、北斗辅助,合理增密、大垄栽培,种子包衣、喷施菌肥,一喷多促、低损收获”等技术路径;间套作宜选择耐阴蔽、抗倒伏的中迟熟大豆品种,净作宜选择耐密、抗倒的大豆品种,推广复合种植、间作套种,加强豆荚螟、大豆食心虫、蚜虫、点峰缘蝽等病虫防控。
马铃薯:主要采取“脱毒种薯、合理密植、综合防控、轻简栽培”等技术路径;选择中晚熟抗病耐逆和早熟优质耐弱光高产品种,推广应用优质脱毒种薯、种薯处理、高垄增密、地膜覆盖、增钾配方施肥全程或分段式机械化等技术,加强晚疫病监测,突出抓好预防和统防统治。
甘薯:选育推广丰产性好、品质优的鲜食和加工型品种。推广应用早育壮苗、“二季甘薯”栽培、增密栽培、科学施肥等技术。
五、补助标准
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奖补资金按当年单产目标实现、关键技术措施到位等情况测算拨付。奖补标准:申报经营主体第一季水稻平均亩产较本乡镇上年度提高5%以上,补助50元/亩;再生稻亩产达到100公斤以上,补助50元/亩;中稻、再生稻可累加计算。撂荒地复耕复种种植其他粮油作物亩产达到当地平均水平以上(仅限组织实施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50元/亩。
六、实施进度及程序
(一)示范主体申请、遴选与审批(2025年7月30日前)。项目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自愿申请;乡镇(街道)负责审核申报主体资质和条件等,明确示范区域及面积、核实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审批确定项目主体及示范面积,并公示。
(二)验收(2025年8月)。申报主体完成相应技术推广后,作物收获季节,向乡镇(街道)如实上报预测单产,并申请验收;在乡镇(街道)组织验收时,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对申报主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同步进行随机抽测复核。
(三)资金兑付(2025年12月)。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对申请拨款资料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兑付给项目实施主体。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主体承诺。严格按照建设相关要求,围绕生产技术开展技术集成,提升单产。
(二)项目申报程序。项目主体自愿申请,由乡镇(街道)核实向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申报,由区农业农村委审批确定。项目主体必须为市场主体,须提供单位对公账号。
(三)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7月15日18:00前将粮油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资料电子件及纸质材料交到区农业农村委C栋102室黄鑫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各乡镇(街道)产业服务中心
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鑫
电子邮箱:1697917295@qq.com
八、示范申报材料
(一)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附件1)、2025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档案(附件2);
(二)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产权交易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没有流转合同的需村委提供证明,乡镇(街道)加盖公章〕。
九、验收资料清单
(一)乡镇(街道)验收表(附件3).
(二)证明资料。生产前、中、后照片及物质照片;生产记录表(附件4)。
附件:1.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审批表
2.2025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主体档案
3.2025年梁平区粮油单产提升验收表
4.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生产记录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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